公平會日前委員會通過,福容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種籽廣告行銷有限公司及呈冠廣告有限公司銷售花蓮縣花蓮市「君悅富國」建案,使用施作夾層的實品屋,以及於591網站與臉書刊載該實品屋夾層空間圖示,進行廣告銷售,但是該建案的使用執照並無夾層設計,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福容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種籽公司及呈冠公司各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建案是由福容公司出資興建並交由呈冠公司及種籽公司代為銷售,福容公司於該建案實品屋上方出資規劃施作夾層,並於完工後交由代銷業者帶消費者看屋並介紹夾層空間的使用情形,且種籽公司在591網站及臉書刊載實品屋上方夾層空間圖片,這些行銷手法都讓消費者認為購屋後可合法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進而增加室內使用面積。
而據花蓮縣政府提供意見,該建案核定竣工圖說並無規劃夾層空間,亦未曾辦理變更設計,其未經許可擅自建造夾層以增加樓地板面積行為,已涉違反建築法規定,故該廣告表示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建商常在建案實品屋上施作夾層,來示範增大居住的使用空間,以吸引消費者購買,建議消費者於購屋前,可至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網頁,查詢該建案核准的竣工圖說是否可以合法施作夾層,以避免日後衍生建築違規使用的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