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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治療之後所發生的持續變化。我所談的將限於由研究證據所產生的說法。
案主在變化之後才能辨認關於自己的概念。他變得不再視自己為不可接納的人,不再認為自己不值得尊重,或必須依別人的標準而生活。他變得能將自我概念界定為有價值的人、能自我導引的人、有能力以自己的體驗為基礎而形成自己的標準和價值觀。
他會發展出更積極的態度來對待自己。他變得比較不帶防衛性,因此也能對自己的體驗以及對他人更為開放;他對事物的看法更接近實在,而且也更能區分辨別;他的心理適應會改善(以2種測驗、諮商者的評分結果或其他指標皆然);他的目標和理想也會變得比較可以企及;
在初接受治療時,他的真實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間有很大的差距,但後來這差距就消失了;各類型的緊張都會減低—包括生理上的緊張、心理上的不舒適、焦慮等。他會以更實在、更接納的眼光看待別人;他描述自己的行為時,會認為自己更成熟。而更重要的是:凡是較熟悉他的人,都會覺他的行為方式變得更成熟了。
這許多研究所顯示的變化不僅發生在治療期間。有些很周密的追蹤研究,在治療期之後六到十八個月再作測量,也證明這些變化確實能維持下去。
但凡一位案主能將治療者看成真實、具同理心、對他有無條件的關懷,則他愈能摒棄僵滯、固著、沒感覺、不像人的生活方式;同時休也愈能邁向流動、變化、對各種不同的個人感覺能悉心接納和體驗的生活方式。這種變化運動的後果,乃是促使人格和行為都朝向心理健康和成熟而發展,並且對自己、對他人與對環境的關係也變得更為真實。
[我→]這段大部份照錄。
人的改變真的很奇妙,原來對自己很疏離、自我和人際關係都僵化和固著的人,經過適當的治療之後可以過得比較「像人」的生活方式,而且不是用「引導」或「教導」的方法,是全然的接納,讓他內在的主動性和能力流動出來。
在不知道或沒接觸這種治療之前,他們本人或周圍的人可能都有「那是不可改變的」,「他就是這個樣子」的絕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