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人手一支手機,人人都可以是新聞人的時代,新聞的價值是什麼?是這部片帶給我最大的省思。
《驚爆焦點》描述波士頓郵報中的一個部門─「Spot Light」這個僅僅四人的,一個報社裡作專題報導的部門,某天在新任總編上任後,丟出一篇關於天主教性侵醜聞的專欄評論,問著當下各部門的編輯,為什麼沒有針對這篇評論作後續報導?從這一句話我看到新聞人對於議題的敏感度,不因為只是一篇專欄,就輕忽裡頭的內容,當然,和專題報導甚至一般新聞報導的差異在於,專欄的性質比較趨向個人觀點、個人的立場,甚至內容也可能因為作者的專業背景而僅被少眾讀者所閱讀。但是,一個新聞人在看一則新聞時、看一篇短篇評論時,他能夠判斷出文章是否具有新聞價值、是否具有深度探討的價值,在事實與讀者閱讀量之間做取捨,這是我對新聞人感到佩服與好奇的,什麼是做新聞的態度?
從「Spot Light」開始進行一連串接露的過程中,一件新聞、一件專題報導,如何找尋有力的證據、證詞,讓新聞這篇「故事」,能夠被一般民眾買單,能夠說服一般民眾「相信」他們的報導。關於如何說服他人,這不只是新聞人在做的事,律師、檢察官需要找尋證據支持其論點,科學家要左以實驗數據論述理論的真實性、建築師也要經由分析調查勾勒自己的設計理念……。這個過程,不管被說服者買不買單,說服者本身,必須是「最相信」這個故事或事實是真實可能的。而說服者如何先相信自己的故事?靠的是一種專業的「直覺」,而這個直覺是新聞人、建築人、檢察官、律師等等專業者在訓練過程中所培養的。
在追尋真相抽絲剝繭的過程中,事實將越來越明瞭,此時,或許世界上大多數的人,還不知道這個事實、還蒙昧在虛假之中,但是,知識的力量,或者說揭露真像的能量在於,它將事實攤在陽光之下,讓在陰暗角落的人們,能夠走出來大聲的說出自己的故事,就像推倒第一個骨牌的人或者像滾雪球一樣,激起社會連動的效應。
新聞人的責任在於,除了捍衛新聞自由、新聞真相之外,最重要的是「判斷新聞的價值」。在人手一支手機,人人都自許為記者的時代,記者和新聞人本質上的差異就在於「判斷新聞的價值」。這需要長時間的的專業訓練、多方面的議題分析與了解,才能培養出對有價值得新聞的「直覺」。
我不是一個新聞人的原因在於,第一,我並不熱衷於新聞發生的當下,馬上判斷新聞的價值以及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第二,關於接露新聞這個神聖的工作必須犧牲家庭與休閒,必須將新聞做為一種信仰,這點我也做不到。而我選擇當一個觀察者,新聞發生當下不急著馬上丟出新聞議題,也許當下丟出議題能夠最吸引民眾去關心這個議題,但是,我認為在對事件還沒有全盤的了解,甚至還沒有「比較」更多的價值與看法時,這則報導(已經不夠新的新聞),很難更深入且長期的影響民眾對事件的看法。簡單說,在這個求快、求變的社會,資訊不斷湧出,但是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的新聞有多少?這才是我認為應該去關心的,資訊從來不貴在多,而貴在價值的影想範圍。我期許台灣的記者們、新聞人們以新聞的價值影響做為判斷觀眾(點閱率)與新聞(事實)的依據。
20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