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鋼索的人》描述一位法國高空走鋼絲藝人─菲利普·珀蒂(Philippe Petit)於1974年8月7日挑戰紐約世貿中心雙子塔的故事。在世貿中心上的45分鐘,雙手握著8公尺長、25公斤重的平衡杆,腳踩著離地面400公尺的鋼索來回表演,除了表現令人精湛的技術與絕佳的平衡感之外,身為一位表演藝術者,更開拓了表演藝術的邊界。遊走在藝術與非法之間,警察在逮捕他後說:「我想告訴你,你的行動很了不起,我這輩子不可能再見到這種事,你很帶種,幹得好。」菲利普最後被法院判在紐約中央公園表演走鋼絲給小朋友看。「為什麼?為什麼要挑戰命運?為什麼要冒險送死?」這是最多人問菲利普的問題,不過菲利普從不去想「死」這個字眼或念頭,而是「人生」,走鋼索對他來說才是人生。
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人生的長短不是時間、年歲上的長短,而是創造值得回憶的故事的長短。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但並不是人生的界線,道德行為遠遠超過法律的規範,而法律因具有強制性與普遍性的特性,因此需要謹慎的立法,以保障弱勢與多數人的利益。菲利普明明知道是違法的,為什麼還要一意孤行地去挑戰呢?違法與否,是否是決定或影響我們人生的主要因素呢?如果沒有了法律,我們的人生會更自由嗎?
假設大家都遵守法律,只有我能夠行使「完美的不正義」,如同柏拉圖《理想國》中,牧羊人蓋吉(Gyges),獲得可以隱形的戒指,最後謀殺國王取得王位的故事。那麼我會因此而改變我人生原先所欲追求的東西嗎?法律不只限制了我的行動,還限制了我作為一位平民老百姓的權利與義務,當我能夠行使「完美的不正義」,我便能夠快速的脫離法律對我的限制,而迅速地達到需要「權力」的目標,例如搶銀行等物質慾望的滿足以及因財富而獲得的權力等。但是,相較於一生,因某種原因而獲得快速的權力與慾望的滿足,便顯得短暫與易逝。
菲利普即便擁有了隱形戒指,也許能夠加快他高空走鋼絲的計畫,例如就能夠快速的將工具運至頂樓,而無須買通大樓裡的上班族或假冒建築師觀察大樓工人與警衛的作息。但是,當他表演的時候,他必然需要將隱形戒指拿下,因為之所以會有表演,是因為有觀眾;而如果觀眾看不到表演者,那麼表演者便沒有存在的價值。菲利普不是無視於法律,正因為在400公尺的雙塔之間行走是違法的,因而更凸顯了高空走索的不凡與可貴。因為菲利普的行動,讓世人有了不同的眼光看雙塔的可能,如同片尾說的:「它們現在不同了,因為你在上面走過,或許你帶給它們生命,賦予它們靈魂。」
這正是藝術家存在的價值,在似曾相似中,創造與眾不同的感受,給予我們探索感知邊界的可能。藝術家總是不安於現狀的吧,因為平凡安穩並不會是一個成功的藝術家。當菲利普完成了他的人生目標之後,他的夢想之後,他還是個藝術家嗎?做一位創世界紀錄的標竿人物,他成功了;但是做為一位藝術家,卻再也沒有辦法超越自己、沒有辦法再「失敗」了,那麼他是失敗的。我認為藝術家的一生應該是「失敗」的,正因為失敗所以他才是個稱職的藝術家。不只是因為在失敗中不斷的超越自我,而更有意義的是,失敗之於人的感受,相對於喜樂,總能夠保有更長時間的存在、更深刻的在人生留下痕跡,所以它是重要的、值得追求的。
人人都是自我人生的藝術家,總想讓他人看見什麼、聽見什麼、感受到什麼,進而影響觀眾感知的眼界。隱形戒指無法取代我想對觀眾訴說的東西,因為那不是自我慾望與權力的滿足,而是一種在「互動」之中才會產生的東西;表演者與雙塔之間的空間產生的關係、與底下仰望的民眾所產生的關係。雖然只表演了短短的45分鐘,卻譜出了一段能夠訴說45年的故事。哲學家尼采說:「對待生命不妨大膽冒險一點,因為好歹你要失去它。」新的一年,讓我們藝術地活出自己的人生吧,成功與否,時間自然會證明一切,此刻的我們,只管放膽地追夢吧。
20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