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文一方面,藉由本學期(112上),中央哲學研究所陸敬忠老師開設的課程-「西方哲學專題Ⅱ:體系性方法學」,思考何謂體系性哲學;另一方面,藉由介紹德國有機建築集大成者-旅德華裔建築師李承寬(1914-2003)之兩本著作;成大建築系孫全文老師的《李承寬與德國有機建築》(2008)、南藝大建築研究所汪文琦老師的《自身的建築行動》(第三篇:李承寬的宇宙飛行器)(2012)及一篇論文;廈門大學嘉庚學院杜波老師的〈從器官到風景-“德國有機建築(新建築)”的住宅設計辨析〉(2022),探討、釐清何謂體系性哲學下的建築?並提出有機建築的下一步-「體系性建築」的哲學。
一、體系性哲學
(一)新科學典範-量子力學
2022年諾貝爾物理獎,分別頒給了法國物理學家阿蘭・阿斯佩(Alain Aspect, 1947-)、美國理論和實驗物理學家約翰・弗朗西斯・克勞澤(John Francis Clauser, 1942-)及奧地利量子論物理學家安東・蔡林格(Anton Zeilinger, 1945-),其實驗證明了量子力學違反貝爾不等式(Bell's theorem),正式宣告量子力學成為取代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相對論的新科學典範。
如:已被證實的希格斯場(Higgs Field),「像質子、中子一類複合粒子的質量,只有約1%是歸因於將質量賦予夸克的希格斯機制,剩餘約99%是夸克的動能與強交互作用的零質量膠子的能量。」即複合粒子99%是模糊能量狀態、非粒子狀態,以一種場域、潛能、不可測量、無質量、無時空的狀態存在。或量子糾纏(quantum entanglement),「當幾個基礎粒子在彼此交互作用後,由於各個粒子所擁有的特性已綜合成為整體性質,無法單獨描述各個粒子的性質,只能描述整體系統的性質,則稱這現象為量子糾纏。」即整體系統具有不可分性;兩個相距甚遠的粒子,當對其中一個粒子做測量,另外一個粒子似乎知道測量動作的發生與結果,反映粒子間具有整體的不可分性。然而,量子力學提供了哪些新的思維可作為哲學借鏡?
(二)典範關係-觀念論與實在論
量子力學證明了存有部分總和,不等於存有本身;即看不見並非不存在,而是以精神(場域、潛能、不可測量、無質量、無時空)的狀態存在。另量子力學「Zufall」的概念-看到就出現;即表示觀察(zu)會產生現象(fall),不同人、不同理論觀察,會得出不同的結果,推翻了眼見為憑的假設。正是透過人(精神)與粒子互動、觀察後,產生力、產生時間,才可測量,才出現物理、物質的世界,故精神先於物質,先有精神才有物質;此即哲學中觀念論(Idealism)與實在論(Realism)的區別。
觀念論認為實在被精神形塑,實在僅為現象,觀念是實在、所見世界的架構,如:可見的腦波僅是精神活動的現象,而非精神本身;實在論則認為世界是實在的、是所見的世界,精神也是實在的,即腦波等於精神。然而,觀念論與實在論並非對立,作為典範理論而言,觀念論除了解釋了觀念的存在,亦含括了實在的可能:即觀念論並無否定實在。相反的,觀念論不僅得以解釋實在的世界,亦可解釋觀念的世界,故更具典範性。而量子力學作為一種觀念論,先有觀察(關係、互動)才產生結果;即觀察並非結果,而是原因,所見的東西≠知道的東西。
德國當代哲學家許內德巴赫(Herbert Schnädelbach, 1936-)提出西方哲學的三個典範;從古希臘哲學的本體論哲學(形上學),轉移至笛卡兒的意識哲學,再轉移至維根斯坦的語言哲學。然而,是否有一哲學典範,一方面,可含括各系統哲學;另一方面,又可保有動態、開放的互動關係?「體系性方法學」課程即試圖提出新的哲學典範-體系性典範或關係典範,並探討該典範背後的基設-體系性哲學(systemic、systems thinking)。
(三)比較系統性哲學典範與體系性哲學典範
首先將哲學典範區分為「系統性哲學」典範與「體系性哲學」典範。系統性哲學典範又稱為分析典範(analysis),其基設(paradigm)為:1. 預設事物背後有第一原理,並試圖找到第一原理。2. 透過化約論(reductionism)可將事物化約、解析至最小單位的原子,並組合為系統。3. 為機械論的線性因果(linear causality)關係;透過分析因果,讓事物可被預測、被確定、被決定。4. 單向封閉、去脈絡的關係。5. 靜態的結構。其方法為:1. 去脈絡;刻意忽略差異性,尋找同一性、普遍性。2. 線性因果;觀察事物在固定的對應、固定的時序、去除雜因性下關係。3. 可分析及還原基本元素;可從性質推出本質。其具體應用為:生物進化論;預設可接近真理,及新優於舊。
體系性哲學(systemic、systems thinking)一詞,最早來源於生物學與心理學,其哲學思維來源為詮釋學、存在主義、倫理學及語言學。其基設則為:1. 整體論(Holism);整體才有意義。2. 具原創性;事物具有各自獨立的功能(差異),又可透過關係、互動、辯證,成為整體,如:氫與氧結合形成水,水產生不同於氫和氧的性質。3. 為有機的非線性因果關係。4. 開放的、動態過程的關係,如:與環境產生關係。5. 動態的結構。其方法為:1. 大脈絡(依賴性),如:網絡系統。2. 非線性因果,如:蝴蝶效應的回饋回圈,佛學的因緣。3. 由動態整體系統看關係;可自行組織、自我關涉。其具體應用為:生態演化論;生態非新取代舊,而是穩定的共生、循環關係。
202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