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檢討被害者!」每次社會上發生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件,總會有人這麼呼籲。這個看法我當然同意,但是,會不會有可能因為這個政治正確性,被害者失去進一步思考自己人生經驗的機會?「檢討」固然不對,但反思或許有其必要?
蘇格蘭喜劇演員理查蓋德(Richard Gadd)不想讓自己只是停留在「一名跟蹤騷擾被害者」這個位置,他大膽自我剖析,寫出扣人心弦的《馴鹿寶貝》劇本。在Netflix劇集之前,部分情節已經出現在他於愛丁堡國際藝穗節的舞台演出當中。
毫無疑問蓋德是一個激勵人心的例子,他多麼符合正向心理學的理念,將自己所面對令人羞愧、窘迫的往事,消化、昇華、解構、建構,轉化為藝術與商業上的巨大成功,用「創傷後成長」來形容當之無愧。
被害者現身說法,很容易流於控訴加害者,但蓋德不是,他著重在自我反思,這是本劇最令人反芻再三的動容之處。他在媒體訪談中表示「如果說她(指跟騷者)是一個糟糕的人而我是被害者,那是不公平的,也不真實。」又說「將她描繪成一個怪物是不對的,因為她生病了,而系統沒將之接住」(It would have been wrong to paint her as a monster, because she’s unwell, and the system’s failed her.)。
蓋德是在表達某種慈悲的同理心,但身為精神科醫師,我認為將此類問題很快歸因於醫療端,終究是一種過度簡化的觀點。
即便蓋德重複多次這樣表達,還是無法阻止網路鄉民去肉搜劇中的騷擾者瑪莎在真實世界為何人,現在有一位女士跳出來受訪並承認劇中所說的騷擾者是她,但她指控此劇很多扭曲,打算籌組最強律師團向Netflix提起訴訟。這些幕後花絮真真假假實難分辨,我懷疑說不定這也是某種另類行銷手法,話題炒熱下去,收視率就不斷破表。
說到底《馴鹿寶貝》仍然屬於電視劇,並不是理查蓋德紀錄片或傳記電影,我認為有創作的空間本來就是應該的,而創作是主觀的事,不可能是一五一十。問題出在由他自己出演主角,會讓觀眾更有一種「這是真實」的錯覺。片頭又故意加上一句「這是真實故事」,增添真假難辨的氛圍,既引起爭議,也構成本劇的主要賣點之一。
我喜歡本劇還有一個很私人的理由。當我聽見主角們用英國腔提起Camden、Belsize Park這些地鐵站名字,召喚著我對倫敦的記憶,這些都是地鐵Northern Line的站名,當年我每周數次搭乘地鐵在Belsize Park下車出站,走路去Tavistock Clinic,路旁的咖啡館雅致悠閒,而安娜佛洛伊德中心和佛洛伊德博物館都在附近。
那你喜歡這齣戲的私人理由是什麼呢?
這齣劇每個人都看得懂,因為我們都曾經想被看見。
被關注、被珍惜、成為某個人心思的焦點,是每個大人心中失去的伊甸園。
當我們是小嬰兒時,至少有一雙眼睛在注意著我們,那可能是媽媽、爸爸或阿公阿嬤的目光,是一種持續的觀照。
嬰兒從媽媽的眼睛看見自己,從媽媽的話語建構自我。你用蠟筆畫了一個形狀歪七扭八、顏色有點奇怪的媽媽,拿去給媽媽看,媽媽笑開懷跟你說「好棒」,並給你一個擁抱。你獲得某種當時無以名之的正向感受,長大後或許會用「成就感」、「存在感」等心理學詞彙來形容。夠幸運的話,你的內在被外在客體充分地鏡映(mirrored),你長成一個「自我感覺」還可以的人。
即使如此,進入穿上制服的求學階段,你還是會希望自己的一點什麼可以被老師或同學看見,無論是學業成績或體育表現,美術、音樂、作文、科展等才藝能力,通通可以。那些天資聰穎參加各種競試的同學,以及肢體靈活身材比例完美的各類校隊同學,總是令你稱羨。相反地,有的同學是以叛逆來獲得注意,抽菸、翻牆、打架、訂做寬鬆的喇叭長褲,愈是被管理組長罵,愈是會被某些同學視為無畏英雄。但你也不夠壞。
進入職場前,你曾經天真地以為可以脫離被比較的情境了,但是相同的戲碼還是在上演。業績壓力、年終考績、各種獎金、升遷、裁員,或是提案報告、證照考試、論文發表,職場說穿了就是大大小小的競技場,你死我活、派系連縱、頭上冒汗、內心淌血。
你曾經覺得沒有人看見自己,自己對公司毫無建樹,是個薪水小偷。同事的英文能力、口條台風、文字能力、設計能力、研究速度與品質,都遠勝於你。
你覺得失落,跌入自我懷疑的深淵。
這時候忽然有一個人出現,把你當成明星一般,不斷誇讚你,緊緊追隨你。他是你最忠誠的粉絲。
你怎麼能抗拒這樣的陶醉呢?
《馴鹿寶貝》的故事大抵就是如此展開。
你想在職場上被看見,在感情關係中也是一樣。
「有人愛著我」是你不會說出口的飢渴,被無視是你最深沉的恐懼。
一位女性個案堅持男友要把她的照片放在Instagram精選動態,而且要用他們的合照做為手機的背景,男友為此感到困擾。
一位男性個案因為太太沒有立刻回覆LINE訊息而忿忿不平,覺得他為婚姻的努力都白費了。他曾要求太太的大頭貼應該要用他倆合照。他想要被在意。
另一位女性個案要求男友每天要接送她上下班,強調她閨密的伴侶都是如此,她才有受寵的感覺。
在與伴侶的關係中,你經常感到跟他們一樣的不安與失落。
現在有一個人出現,不斷誇讚你,是你最忠誠的粉絲,他說你好機智,你下巴線條超有男人味,或是你的聲音帶有磁力。
這很像是成年生活中又出現一個不斷鏡映你的母親,她無條件接受你,把你日常不足為奇的行動當作成就。雖然你起先曾經懷疑,但你仍想「被疼愛」。
在覺得「被疼愛」的分分秒秒,你在魔幻中獲得允准,返老還童變回一個孩子,而不像是待在滄桑的此時此地,遍尋記憶只剩閃耀之後的模糊殘影。
然而這位母親逐漸越了界,她無處不在,沒有界線,彷彿全知全能,而且有強烈的排他性,這形成一種倒錯(perverted)的愛,而你被倒錯母親緊緊掐住,喘不過氣。
你害怕被吞噬,害怕失去自我,雖然對方認為這是水乳交融,熱情交合的幸福一體感。佛洛伊德會用「像海洋一般」(oceanic)來形容。更麻煩的是,有時候你確實也會這麼渴望。
本劇所選的音樂甚為精彩,推薦一首我從沒聽過的慢歌,美國畫家歌手Ed Askew的《Moon in the Mind》……
[以下微劇透,請斟酌。]
你在事業上很努力,但沒有掌聲只有噓聲。你想獲得一位知名前輩的提攜,他似乎賞識你,你希望他給予建議,達成實質合作。他是一個如父如兄的角色,在他的權威光環之下,你心悅誠服。
但這位父親開始越界。在你毫不瞭解的狀況下,他邀你共用液態搖頭丸GHB等毒品。在首次使用非法藥物的動機中,「因為朋友有用」、「不好意思拒絕」是一大原因,何況是自己敬重的前輩所推薦。或許你以為他的用意是透過這種方式來開放感官,有助於藝術創作,但在你用酒用藥之後意識飄搖之際,他重複侵犯你的身體。麻煩的是他很溫柔,並不粗暴,你甚至不確定這樣定義上算不算侵害。這是一個倒錯的父親,也是「靈魂謀殺者」。
觀眾在《馴鹿寶貝》裡看見的,是象徵上亂倫的恐懼。
為了不要體會失落感的痛苦,你迎來倒錯的愛,內容物全是控制(包括物質成癮)、施虐受虐、被偷窺、被支配。
我想起一位年輕的心理治療師W,曾經跟我講過他遇到的事。一天傍晚,某位每週治療一次的個案一進診療室,帶著一絲得意的口吻,悠悠地說「你上週去的大稻埕咖啡館真的很棒,他們家的冰滴咖啡口感香醇。」又接著說「周末你在派對的穿著挺好看的。」W上週確實跟朋友去過個案所說的那個地方,他雖然不是像妮妃雅那樣的變裝皇后,但在派對打扮上也有自己的特殊興趣。
我跟W討論後,請他用最快速度檢查自己在網路上的發文及照片,改為僅限摯友觀覽,或者乾脆刪除,以免個案藉由社交媒體跟蹤其行蹤。
看完本劇,我從書櫃裡翻出一本絕版書《絕非虛構—心理醫師的驚悚之愛》[1],作者是一位美國的女精神科醫師,遭到一名女病患監視、跟蹤騷擾長達八年,她把自身經驗及相關案例研究寫出來。底下我稍作整理:
關於戀情妄想--
1. 雖然許多戀情妄想(delusion of erotomania)者會糾纏別人,但是糾纏他人的人卻未必都是戀情妄想者。研究發現只有大約百分之十的騷擾者經診斷為戀情妄想者,大多是女性。
2. 幾乎所有戀情妄想症患者都在渴求一種理想化的真愛,能夠浪漫、幾乎純靈魂式的相結合。作者這樣描述她的跟騷者:「在她的心目中,我就像她愛我一樣的愛她。」
受害者的真實感受--
1. 作者覺得自己像是獵物:「我覺得自己遭到追捕,像一隻動物被人窮追不捨。最糟糕的一點是,你並不知道獵人會在何時何地出現,或是他打算做什麼。」
2. 「你如果告訴別人這件苦惱的事,你會發現人家不相信你。人們通常會懷疑你之前一定認識騷擾者,曾經鼓勵或是引誘過他。」
3. 被騷擾者可能出現創傷後壓力症(PTSD)的症狀。
4. 騷擾對個人而言,是一項恐怖活動;恐怖份子的行為被當局很謹重地對待,騷擾者對強制令的違反行為卻被視為不很嚴重。
其他提醒--
1. 警探都把法院簽發的強制令稱作是「做白日夢的命令」,因為它們給予被害人的只是安全上的幻影而已。
2. 有些專家認為最可能遭到暴力相向的不是戀情妄想者愛戀的對象本身,而是對象之所愛,特別當戀情妄想者認為他是自己愛情路上的障礙時。
看到上面女醫師的描述,說跟蹤騷擾像是「恐怖活動」,而保護令只是給予被害人「安全上的幻影」,真是令人無助且不安[2]。
而且,跟蹤騷擾不一定是因為戀情妄想,也有可能因為政治、性別立場不同,而在網路上不斷被跟騷。
但是再提醒一次,《馴鹿寶貝》不想依從被害者、加害者這種二分法,兩者擇一的二分法經常阻止人們繼續發問、繼續思考。
很多人對於本劇的結局都一堆問號。原本我的假設是,要對治心理創傷,主角終究需要鼓起勇氣去面對直視加害者,不再閃避。像是行為治療暴露療法的概念。
然而,對此蓋德的回應是「許多被虐待的人有一種模式,會覺得自己需要虐待者。它(指本劇)呈現出虐待的某一個元素,先前未曾在電視上出現過,不幸地,那就是你與施虐者的依附關係有時候有根深蒂固且負面的心理效應。」
聽起來很暗黑,但蓋德想說的,無非是施虐受虐、加害被害除了法律規範所重視的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的層面之外,在內心的欲望動力是更為複雜許多的,甚至有些部分是未知而待探索的,你接受嗎?
[1] 桃鈴‧奧瑞恩(Doreen Orion): 《絕非虛構--心理醫師的驚悚之愛》(I Know You Really Love Me--A Psychiatrist\’s Account of Stalking and Obsession Love)。劉育林、鄒永雪、林瑞堂譯,張老師文化出版,2000年。
[2] 台灣目前已有《跟蹤騷擾防制法》,有被跟騷經驗的讀者請務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