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則40歲台灣男性娶了18 歲越南新娘的新聞,瞬間各種討論都出現,但這實在值得談一下。
話說在前頭,戀愛結婚這件事情在人類歷史上一直是極為罕見的婚姻類型,哪怕到近代社會,「真正談戀愛」結婚的,其實也沒你想像中的多,所謂「上帝決定的婚姻」,身為基督徒其實我也是呵呵,我當然不會質疑上帝配對絕對是好事這件事情,只是大多數婚姻可能不是上帝配對……
希望大家對於婚姻不要有什麼太奇怪的期待,不是說不用期待(當然值得期待),而是不要有奇怪的期待。
話說在前頭,婚姻制度打從一開始就不是以愛情為必要條件。或許很多人會提到聖經裡亞當與夏娃的婚姻,但請注意,聖經創世紀第二章完全沒提到結婚這回事,雖說他們兩人的確互相成為配偶,但與「制度」沒有關聯,單純陳述離開父母成立家庭--請注意這時的家庭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定義,甚至沒有生育功能--對,請仔細看,這兩個傢伙開始生小孩是被逐出伊甸園之後的事情,因為他們本來是「不會死」的,不會死的人不須要生育,甚至根本不需要性驅力。
所以,婚姻制度完全是之後才出現的東西,千萬不要拿創世紀前幾章來作為規範,或者說,正好相反,前兩章反倒成為戀愛應該自由的證明,因為亞當最早的相親對象根本不是人類,而上帝也是讓他選到滿意為止。
問題在於我們大多數人根本沒這種「選到滿意為止」的可能性。
更別提互相看對眼,因為你滿意人家不見得滿意。
婚姻的制度,自古以來就是建立在安全強化與確保、財產分配與繼承與權利擴張與維持上面。這沒什麼不好,我要先強調,討論問題要注意脈絡,古時候會有這樣的制度是非常自然的作法,因為當年死亡率真的太高,生活風險非常大,而人類完全不是適合獨自生存的物種,因此構成集團是必要的,而有相同DNA傳承的集團當然是最好的組成方式,這一點不只人類,大多數群居動物都是這樣做(新的獅王登基第一件事情就是殺掉所有小獅子,因為不是牠生的,而母獅也透過這一點確保自己可以留在獅群內接受全體保護。猴子跟猩猩也是類似作法)。
因此,婚姻是為了確保交配權利,而很現實的一點在於,男性因為武力上比較強,因此這個保護的狀態是,男性取得專屬交配權利,女性則免於受到其他男人的交配要求。你要說這不公平,現在看來當然是,但要說當年這樣就叫父權,我只能說你智障,因為這在古代是完全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這樣想的人只會早死。
請不要去脈絡,SJW全都這付蠢樣子,不要變成那種水準的人,謝謝。絕對不要犯下那種現在日子很好過所以就忘記這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錯誤,這樣說好了,去看那些末日類型的電影,有哪部還會跟你講女權或平權?誰講誰早死而已。你想追求平權,請努力確保社會永續經濟繁榮--尤其是千萬不要因為少子化造成國安問題。
你不生是你的選擇,但鼓吹不生我只能說你有病。
你要說有母系社會,對,但母系社會大多出現在生活相對安逸安全的環境,而且制度設計同樣是出於各種權利分配與財產保障上面,而且更加脆弱,很難面對外界挑戰,因為這種制度讓群體的保護意識較為薄弱,因為負責武力輸出的男性大可優先保護自己,但父系社會裡的男人則是想盡辦法保護自己的後代(對,不是配偶,是後代)。
請注意,我說的是古代,那時所有的人都是工具人,每個都是,生存目的是為了讓族群延續,這是這些制度發展的源頭,一個男性死亡率遠高於女性,人口構成女性佔多數的世界--當然會變一夫多妻,而且要拼命生,而男人就要負責去拼命。
之後發展其實不難推估,武力只會升級,生存壓力其實是越來越大,加上有更複雜的財產制度被發明,作為家族需要守護的東西越來越多(而因為繼承人變多,財產被分散的危機也變多,所以各種奇怪的繼承制度跟著出來)。
但權力型態也越來越複雜,關鍵在於,武力不再是唯一指標,智力也是,而這部份男女沒什麼差別(雖說受教育的機會不同,或者教育類型也不同),此外透過各種累積,不管是財富、人脈、宗族勢力、交易手法、地理位置或者其他天災人禍的影響,總之掌握「權力」的方式變多了,所以當然也出現女性可以掌握權力的局面,雖然是相對少數,但要注意這件事情的核心從來都不是性別,而是「權利」。
當然,保障權利是很累人的事情,最好讓這份保障的制度可以防呆,於是出現各種倫理道德政治法律宗教之類東西。
要知道,不管現在看來這些東西多糟糕,能變傳統的東西在一開始絕對都是非常正確而且受到肯定的(至少統治階級肯定--在古代這才是唯一重要的,因為統治階級的不穩定後果可能是滅族滅國全面屠殺),包括各種殺人獻祭之類有的沒的,而婚姻習俗當然也是。
最糟糕的一點在於這些原本為了應付當時狀況的設計突然成為文化傳統,結果就不可侵犯了。但物質社會也越來越繁榮,也越來越「安全」,這時,原本結構看來就變成整體來說大多對男性有利的不公義情況了(請注意「整理來說」還有「大多數」這兩點。)……這才是我們該去檢討的部份,就是去思考怎樣的作法符合當代處境,因為社會的確越來越繁榮進步,所以面對的問題也不再相同。正如你跑去一百年前跟人家說燒金紙不環保,你會被抓去砍頭,而我會說你活該,因為很顯然是你有錯。
我們回來說婚姻,其實二十多年前台灣還真被聯合國列為人口販賣警示國家,原因很簡單,因為有太多外配仲介直接採用人口販賣的用詞在宣傳,例如保證處女、可退貨、有驗過保證沒病之類有的沒的……好吧!我承認假如我真的不得已需要找仲介,我說不定也會想確認這些條件,要知道,「媒人」在說媒的時候,強調的內容其實也沒差多少,但媒人已經存在不知道多久了,而且大多由女性擔任勒!
就說戀愛結婚在歷史上一直是特例阿!
更別提現在也一堆婚前契約,或者中國黑寡婦、洗戶籍(外配離婚率的確比較高,但相當大原因出在中國配偶),因為他們超愛用這招洗「中國前夫」一家人來台灣--所以「保證處女」重不重要?大家想想看,這已經是國安問題了。
外籍配偶在台灣人口已經多過原住民了,加上他們更願意生小孩(畢竟那常常就是跟台灣人結婚的主要條件),很快台灣人口組成就會變得不一樣,所以那種無聊的歧視最好放一邊(不管那一種,這次可以看到不管男女都一堆人在歧視外配),當然,「敵我識別」不算歧視,謝謝,請對中國人保持警戒(只是警戒,我沒說要禁止,別搞錯)。
說實在的,結婚契約的成立才是開始培養愛情的時候,人類歷史99.9%的階段是這樣構成的阿!會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的,拜託,那是你們從一開始就搞錯阿!
對了,我寫這篇不是在批評婚姻制度,正好相反,而是這個制度歷經千萬年演變,至今依然是最佳社會構成單元,也是穩定社會存續的最佳制度,包含撫養後代等等,這個制度當然需要在法律層面給予更多平權方面的保障,財產分配、遺產分配、子女跟誰的姓之類的有沒的,社會整體而言也題卻逐步在改善當中,但如果你想要直接質疑婚姻,我想你要批評以前,請先提出一個經過時間證明,可以更有效維持社會穩定與人口永續發展的制度來瞧瞧。
至於說神聖……我只能說,我完全不反對大家將婚姻視為神聖,我自己也認同這個制度,但那再怎樣都只是人的意見,不用太過高舉,因為耶穌也說了,在天上不嫁也不娶,婚姻完全就是個塵世間的制度而已,為了人類社會群體的生存而設計,是很現實的東西。
跨國婚姻,我當然也只是祝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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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有關婚姻的律法,基本上100%只為了維持各家族財產等利益而存在(但有趣的是,一開始血緣反倒不是重點,就這部份反倒沒那種偏執,後來民族越強,就越血緣偏執),這當然有其實時代意義,但到了現代還要人家照做就太可笑了。
要跟聖經對於愛情的真實描述,可以去看雅歌,雅歌談的不是婚姻,是愛情,而且違反一堆律法……大家該思考為何雅歌會被視為聖經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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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要說婚姻買賣,過去例子還更多,而且只是國內的狀況而已,就是老兵娶心智障礙女子的案子,拜託,大概四十年前以上,這種例子超多,因為國民黨直接禁止這些低軍階老兵結婚,又或者他們很窮困根本沒辦法依照一般習俗娶妻,於是找一些身心障礙的女子結婚,接著往往生下更多,去查一下目前中年的身心障礙者人口組成,就會發現父親外省籍,然後母親本身也是身心障礙者的比例特別高(尤其是智障與精障),這絕對是時代悲劇,這才是人口販賣,而且又是國民黨造的孽。
說實在的,在台灣不管講到哪種社會悲劇,最後都會發現跟國民黨大有關連,甚至往往就是他們起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