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函算語法
六
如何應用艾杜凱維茨的語構範疇﹖
應用上,第一步是指派範疇。
以自然語言為例,英語句「The lilac smells very strongly」62 可有以下的範疇指派﹕
如前述,用自然語言表述,
為一函子範疇,橫槓「-」下方的「y」為該函子的論元,而「-」上方的「x」為該函子的值。
如何決定語構範疇不是一個任意的行為,準則來自該語言的使用習慣。要是該語為英語,那便以英語的使用慣例為準則,譬如
是一個句子,而「lilac」屬名﹔並且「the lilac」也屬名,那麼「the」便是一個以名構名的函子。同時由於「the lilac smells」是個句子,因此不及物動詞「smells」便是個以名 (the lilac) 構句的函子。基於英語的使用準則,我們給「lilac」指派一個 n﹑給「the」指派一個
,給「smells」指派一個
。英語傳統語法中的副詞 (adverb) 屬
範疇,原因在於副詞用作修飾動詞 (verb),因此,如果動詞「smells」被指派
,那麼
中的「smells strongly」便應該屬於
,而「strongly」便應該是一個以一個
構建一個
的函子﹔所以我們應該給「strongly」指派
。按傳統英語語法的觀點,用來修飾副詞的修飾語也屬副詞類。這個傳統觀點顯然是錯的,反正按語構範疇理論的觀點是錯的。因為如果「very」和「strongly」都屬
,本應該是一個貫通詞構的
便不再是一個貫通的詞構﹕
。
是一個以一個
構建一個
的範疇,但「strongly」無法滿足對方的論元要求,即未能提供一個
給對方﹗但按語構範疇理論,既然「very」是個副詞修飾語 (用來修飾副詞的詞,或者可以稱為「副副詞」),它顯然便是一個以一個
構建一個
的範疇,也就是說,「very」應該屬於
。這個例子正好體現了語構範疇理論的兩個優點﹕它一般地能夠嚴謹和系統地標明一個語詞的語法功能,亦能夠修正傳統語法的一些錯誤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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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艾杜凱維茨的德語原句為「Der Flieder riecht sehr stark」。漢譯可以是「紫丁香的氣味很濃郁」。艾杜凱維茨雖然是波蘭人,但他的很多論文都用德語寫成,因為那時的「哲學語言」是德語,就像今日的「哲學語言」以至學術語言是英語一樣的情況。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