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函算語法
九
為能清晰說明,我們給範疇次序標號 (即置頂的 1-5),使整個推導過程看似一個矩陣﹕
1.4.1_5.3 艾杜凱維茨的推導矩陣
第 2 行的 gr:1 (C1, C2) 是說 gr 用於第 1 行的 C1 和 C2 範疇,如此類推。
按照艾杜凱維茨的原德文用語,第 2 行被稱為「第一導數」(die erste Ableitung﹔英譯﹕the first derivative)﹑第 3 行被稱為「第二導數」(die zweite Ableitung),如此類推。
最後一行被稱為「最終導數」(die letzte Ableitung)。
如果我們假設原表式 1.4.1_3 為一句子,而推導出的最終導數為 s,該最終導數便證明了原表式為一合法的句子,如最終導數非 s,則該表式為不連貫,即非合法的句子﹔又或者我們假設原表式為一不及物動詞,而推導出的最終導數為
,該最終導數便證明了原表式為不及物動詞,否則該表式為不連貫,即非不及物動詞。
上述推導證明了 1.4.1_3 為一貫通的句子,並因此而具有統一的意義﹔或更準確地說,上述推導證明了 1.4.1_3 滿足了具有統一意義的語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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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