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在荷蘭的受僱者 (loondienst),照理雇主都會幫員工投勞工保險 (werknemersverzekering)。
荷蘭勞工保險分為三部分:
這三個保險都是雇主要幫員工負擔,不會從薪水裡面扣除,所以在薪資單上只會呈現有無此保險,如果有的話,ZW/WW/WIA會顯示J/J/J, 如果沒有,就會以代號N (荷文Nee, 無的意思)呈現。
ZW-uitkering 最多可以領兩年,請領金額是病前薪水的70%。
WW-uitkering 依照年資計算,這個之後再另外寫文章分享。
WIA-uitkering,又分為WGA: Werkhervatting Gedeeltelijk Arbeidsgeschikten 跟IVA: Inkomensvoorziening Volledig Arbeidsongeschikten。
除此之外,有看薪資單的人,可能會注意到一個代號叫AOP或是AP,這是arbeidsongeschiktheidspensioen的縮寫,直譯就是不適合勞務者退休金。有些會用IP,也就是invaliditeitspensioen,也是一樣的意思。員工需自付保費,保費金額由所屬退休基金決定,以我們醫院為例,我要繳的AOP就是薪資的0.15%。
這個退休金跟一般退休金有什麼不同呢?
一般退休金在達到退休年齡 (AOW-leeftijd) 才可以領,但有些人因為生病失能,工作能力降低,甚至完全沒辦法工作,在領完兩年生病津貼之後,在UWV的評估之下,可以請領WIA-uitkering,但這筆錢可能還是不夠用,符合條件的人,可以一路領這筆 “退休金” 直到達到退休年齡,再開始領真正的退休金。
聽起來感覺很不可思議對吧?兩年有薪病假 (70%薪水),兩年部分失能津貼 (最高75%薪水)+失能退休金 (依照工作能力及病前病後薪資差異補差額),一路領到退休,再開始領屬於自己的退休金。
那要怎麼界定工作能力呢?當然要經過醫師評估,一般來說,UWV有自己的醫師負責這個業務,申請這個津貼的人,有義務要配合醫師的檢查。
在荷蘭工作,當員工還是幸福的。生病,失業以及失能津貼的保險是雇主負責,員工只需要負擔少少的補充保費,就可以保障自己薪水到退休,退休之後再開始領自己的退休金。跟退休金有關的文章,會放在之後收費訂閱專區,有興趣的人之後可以看。
希望大家都不會用到這些津貼,健健康康的在荷蘭工作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