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領工資 V.S 原有薪資 ?

更新 發佈閱讀 3 分鐘

原有薪資是勞保給付職業傷害(病)補償費。

原領工資係是雇主補償費用之標準。

條件成就可以抵充。

https://www.istockphoto.com

https://www.istockphoto.com


何謂「原有薪資」

  • 係指勞工原獲得之全部薪資。被保險人如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要件,有關其給付之發給標準,應依同條例第35及第36條規定辦理。

《內政部71年5月14日臺內社字第81300號函》

  • 應指同條例第14條所訂「月薪資總額。」

另依本會78年9月15日臺78勞保1字第22950號令修正發布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月薪資總額應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實物給與按政府公布之價格折為現金計算。

又勞動基準法中所稱工資,依該法第2條第3款規定,係指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及其他不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相關法令

勞保條例第33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勞保條例第34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職業病種類表如附表一。

前項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審查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https://www.istockphoto.com

https://www.istockphoto.com


何謂原領工資?

勞動基準法 第59條第1項第2款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31 條

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原領工資,係指該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以遭遇職業災害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為其一日之工資罹患職業病者依前項規定計算所得金額低於平均工資者,以平均工資為準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醫療中不能工作之期間,雇主應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之原領工資,依月提繳分級表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注意

被保險人發生職業傷病,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給予原領工資數額之補償,屬補償金性質,與工資不同,非屬「原有薪資」,故被保險人仍得請領職災保險傷病給付。雇主已先行支付之補償費用,仍得依規定予以抵充。

抵充規定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90 條

  • 遭遇職業傷病之被保險人於請領本法保險給付前,雇主已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給與職業災害補償者,於被保險人請領保險給付後,得就同條規定之抵充金額請求其返還
  • 遭遇職業傷病而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被保險人於請領給付前,雇主已給與賠償或補償金額者,於被保險人請領保險給付後,得主張抵充之,並請求其返還
  •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致死亡或失能時,雇主已依本法規定投保及繳納保險費,並經保險人核定為本保險事故者,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應給予之補償,以勞工之平均工資與平均投保薪資之差額,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標準計算之。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鄒靜修的沙龍
179會員
511內容數
別人總是晴空萬里,為什麼您卻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切從情境式管理開始吧。
鄒靜修的沙龍的其他內容
2025/04/20
一、日變形:先調移確定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 1.1調移均為”完整的日數”。 假設5月1日勞動節經調移後,就是完整的工作日。不可以當天又出現補休。 《勞動條 1字第 1040130697 號函》 勞資雙方雖得協商約定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仍應確明前開所調移國定假日之休假日期
Thumbnail
2025/04/20
一、日變形:先調移確定例假日、休息日及國定假日。 1.1調移均為”完整的日數”。 假設5月1日勞動節經調移後,就是完整的工作日。不可以當天又出現補休。 《勞動條 1字第 1040130697 號函》 勞資雙方雖得協商約定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仍應確明前開所調移國定假日之休假日期
Thumbnail
2025/01/31
春節期間不要用發紅包替代加班費,發紅包是民間習俗,給加班費是勞基法規定,一碼歸一碼。 114年國定假日是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4天 (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及1月31日)。 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均應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勞基法第39條)。 春節期間國定假日勞工可
Thumbnail
2025/01/31
春節期間不要用發紅包替代加班費,發紅包是民間習俗,給加班費是勞基法規定,一碼歸一碼。 114年國定假日是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4天 (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及1月31日)。 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均應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勞基法第39條)。 春節期間國定假日勞工可
Thumbnail
2024/10/25
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主要是由勞動基準法第59 條所定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以及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所構成,亦即我國就職災補償的部分主要是採取勞基法與災保法之雙軌制。 民事賠償的部分則依民法之規定為之,請求權基礎可能為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責任,也可能為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 換
Thumbnail
2024/10/25
職業災害補償制度主要是由勞動基準法第59 條所定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以及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所構成,亦即我國就職災補償的部分主要是採取勞基法與災保法之雙軌制。 民事賠償的部分則依民法之規定為之,請求權基礎可能為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責任,也可能為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 換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原有薪資是勞保給付職業傷害(病)補償費。 原領工資係是雇主補償費用之標準。 條件成就可以抵充。 何謂「原有薪資」? 係指勞工原獲得之全部薪資。被保險人如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要件,有關其給付之發給標準,應依同條例第35及第36條規定辦理。 《內政部71年5月14日臺內社字第81300號函》
Thumbnail
原有薪資是勞保給付職業傷害(病)補償費。 原領工資係是雇主補償費用之標準。 條件成就可以抵充。 何謂「原有薪資」? 係指勞工原獲得之全部薪資。被保險人如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要件,有關其給付之發給標準,應依同條例第35及第36條規定辦理。 《內政部71年5月14日臺內社字第81300號函》
Thumbnail
問題 勞工於 4/30離職退保, 申請傷病給付日期在6月,得否請領傷病給付? 相關法令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 第 33 條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第 35 條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
Thumbnail
問題 勞工於 4/30離職退保, 申請傷病給付日期在6月,得否請領傷病給付? 相關法令規定 勞工保險條例 第 33 條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第 35 條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
Thumbnail
我們常常碰到說:雇主說勞保局會給補助,你先去申請勞保局職災/職業病,等結果下來再說。 曾經碰過幾個勞工朋友,他們在工作中受傷,造成手部或腿部骨折,不僅需開刀治療,後續復健甚至要2~3個月,而勞保審查要一段時間,不是立刻申請,就立刻有。所以他在勞保給付下來的前三個月,都每個月吃老本。他
Thumbnail
我們常常碰到說:雇主說勞保局會給補助,你先去申請勞保局職災/職業病,等結果下來再說。 曾經碰過幾個勞工朋友,他們在工作中受傷,造成手部或腿部骨折,不僅需開刀治療,後續復健甚至要2~3個月,而勞保審查要一段時間,不是立刻申請,就立刻有。所以他在勞保給付下來的前三個月,都每個月吃老本。他
Thumbnail
原領工資是薪水嗎 ? 要如何計算呢? 是原來的薪水嗎 ?
Thumbnail
原領工資是薪水嗎 ? 要如何計算呢? 是原來的薪水嗎 ?
Thumbnail
依相關統計,近3年雇主將員工薪水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的情況, 2019年勞保及就保共裁處3104件、8518萬元罰鍰。 2020年則裁處2954件、8609萬元罰鍰。 2021年則有2563件、7563萬元罰鍰。 3年來總計裁罰8621件,罰鍰達2.4億多元。 依勞保局編列預算指出,明(2023)年勞
Thumbnail
依相關統計,近3年雇主將員工薪水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的情況, 2019年勞保及就保共裁處3104件、8518萬元罰鍰。 2020年則裁處2954件、8609萬元罰鍰。 2021年則有2563件、7563萬元罰鍰。 3年來總計裁罰8621件,罰鍰達2.4億多元。 依勞保局編列預算指出,明(2023)年勞
Thumbnail
有的雇主可能會想說,既然都有勞保了,而且勞保第一年會幫忙分攤70%的工資補償,那麼我可以就勞保給付的70%主張抵充,每個月發薪時只給付剩下的30%就好了吧?
Thumbnail
有的雇主可能會想說,既然都有勞保了,而且勞保第一年會幫忙分攤70%的工資補償,那麼我可以就勞保給付的70%主張抵充,每個月發薪時只給付剩下的30%就好了吧?
Thumbnail
[分析要點] 簡易判斷可以將以「醫療所必需」視為判斷標準,但排除掉伙食費及證明書相關費用。
Thumbnail
[分析要點] 簡易判斷可以將以「醫療所必需」視為判斷標準,但排除掉伙食費及證明書相關費用。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