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六章 家(§1122~1128)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23條(家長與家屬)(19.12.26制定公布)
Ⅰ家置家長。Ⅱ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Ⅲ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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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編 親屬\第六章 家(§1122~1128)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Ⅱ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Ⅲ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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