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件】既成道路(上篇):什麼時候你的路權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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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在城市規劃和土地使用中,「既成道路」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在長期使用後成為事實上的通行道路,儘管可能並未在政府規劃中正式劃定。這樣的道路在法律上性質為何?哪些情況下可以受到法律保護?本文將通過案例分析,先就既成道路的法律地位和相關權益,先初步探討。


【案例事實】

張先生的家位於一條已經使用超過20年的巷道旁。該巷道未在政府的城市規劃中被正式劃為道路,而是周邊居民長期自發使用。後來,某建設公司購入了周邊的土地,計畫封閉這條巷道並進行開發。張先生及其他居民對此表示反對,並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該道路的既成道路地位,並禁止封閉。


【相關規定】

釋字第400號解釋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案例分析】

一、既成道路的成立要件

在法律上,既成道路的認定通常需要滿足以下幾個關鍵要件:

(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最一開始,並沒有阻止人們通行

(二)道路的使用歷史和時間長度:

道路必須已經持續使用了一段較長的時間,通常至少數年,且這段時間內沒有中斷過。這意味著道路的存在不是暫時性的,而是具備穩定的使用歷史。

(三)使用者的範圍和公開性:

道路必須是公開使用的,也就是說,它應該為公眾或某一特定群體所共同使用,而非僅供某一個人或私人團體使用。這種公開性使得道路具備一定的社會公共屬性。

(四)道路對當地居民或社區的必要性和影響、是否存在替代通行方式:

道路對於使用者來說應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例如,它可能是當地居民出入的重要通道,或是連接其他公共設施的關鍵路段。必要性強調道路對當地社區生活的不可替代性

(五)無正式規劃或登記:

既成道路通常沒有在政府的正式規劃或土地登記中被標明為道路,也可能是在長期使用後逐漸形成的。因此,它的存在並非源於官方的規劃,而是基於實際使用的情況。


二、既成道路的法律效果

當土地被認定為既成道路時,將產生以下法律效果:

(一)道路的法律保護:

一旦道路被法院或相關行政機關認定為既成道路,該道路的使用將受到法律保護。這意味著相關當事人無權隨意封閉、占用或改變該道路的使用功能

(二)限制土地所有權:

既成道路所在的土地,即使由私人所有,土地所有權人也無法任意使用這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必須保障既成道路的通行功能,並維持道路的現狀

(三)公眾權益的保障:

認定既成道路的法律效果在於保護公共利益,尤其是在該道路對當地居民或特定群體的重要性已經明顯超出私人土地使用權益的情況下。這有助於確保社會公共資源的穩定性和公平性。

(四)可能的補償或安置: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因既成道路的認定導致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受到影響,可能會涉及到政府或其他相關機構的補償或安置措施,以平衡各方利益。


三、本件案例解說

(一)本件案例法院可能會認定該巷道為既成道路,因為這條巷道已經被當地居民長期使用超過20年,而且使用期間也不曾中斷,符合既成道路的「年代久遠且未曾中斷」要件。此外,土地所有權人在居民開始通行該巷道時並未加以阻止,顯示通行權利是在無反對的情況下形成的。

(二)因此,法院可能會判定該巷道為既成道路,這將使巷道受到法律保護,禁止建設公司封閉或改變道路的用途

(三)同時,若建設公司因開發需要封閉該道路,則建設公司或許可以向政府請求依法進行徵收並要求政府給予相當的補償


【結語】

既成道路是一種基於長期使用而形成的特殊法律概念,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一旦滿足一定的成立要件,既成道路將受到法律保護,這不僅限制了私人土地所有權的行使,也保障了公共利益。

在涉及既成道路的糾紛中,了解其成立要件和法律效果至關重要,面對這類複雜的法律問題,尋求專業的法律服務是明智之選。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在土地糾紛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能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那要如何確認自己的土地是不是既成道路呢?如果想要向國家請求徵收既成道路,要如何聲請呢?如果想要聲請廢除既成道路或聲請改道要如何處理呢?關注我們的臉書粉絲團,下篇帶您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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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瀚誼律師事務所是一間位在高雄,由王瀚誼律師主持,具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及保險、勞資、會計等周邊團隊所組成,擅長商務合約處理協商、不動產相關爭議、銀行法、幫助詐欺、吸金、網路機房等刑事案件。 立基於只做能幫助到人的事,定期更新法律文章,供民眾參考,讓民眾在即使未聘僱律師,也能自行處理所遇到的問題,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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