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資訊科技業界工作多年,也算是比較轉換工作頻密的一類。
在香港,其實轉換東家是常有的事,也早已經多破了過往要做五年才免卻被人說是「Jumpy」的跳槽達人的話柄。隨着更多新世代的年輕人轉換更頻密,相比起來我就沒有這麼「明顯」了。
當中會遇到的,當然就是有不同類型的上司。只要不是自已創業,你做不同的崗位不論是高是低,一定就有上司這個角色。
我遇過的人當然不少,有些是躁狂症的,也有些是老好人,各有不同的風格。數年前,我還是一個沒有帶下屬的人,也有幻想過自己成為別人的上司後會是怎樣的一種風格。
終於機會來了(其實是自己爭取,因為我是眼見自己在短期內無沒再升遷而去別覓出路的。),起初面試的是一個男人,是部門主管。我應聘的是他旗下30多人的其中4人的小隊的經理,主要負責做技術顧問工作。大家也傾得很愉快覺得應該可以繼續合作。
過了一星期再上去覆試,見我的是一位女仕,她說上星期見我部門主管已經離職了。我心裡當然是一慌,這麼兒戲的情況是否也代表公司其實不太穩健?但後來她在傾談間卻提出了一個非常異想天空的點子!
「不如你直接做部門主管吧,你經驗和學歷本身就足夠!」本來由小隊長變成大隊長,這當然是極具吸引力吧!當然背後也說明會有更多工作量(而薪金她倒沒有很大的上調!基本是部門主管那個範疇的廉價勞工吧!)
我回家想了又想,最後是決定接受這份聘書,原因也在於她也在面試時說中了:「你現在在的大公司固有文化太深,基本我這種不是大學畢業就進入去接受栽培的基本都不會再晉升了。」
是的,她也曾做過我那時候待過的巨型企業,所以她知道行情。要踏上管理階層的那一步是最難的,因為很多公司不願意自己栽培,每間公司都想從別人手中聘請一個已經有經驗的主管回來現買現用,所以能踏上去這個階層,以後再轉換工作都可以在那個層級上找工作了。
就是這樣,我開始了第一份要帶下屬的工作,而且一來就是統領三十多人的部門。現在回想,那位上司真的有夠膽色,弄不好我會給她一個很大的亂子。
當然,我最後是管理成功的。依賴着以往工作上觀察不同上司的操作方式,避開我自己作為下屬時也不喜歡的,只取自己覺得心悅誠服的。本着的其實就是最簡單不過的「將心比己」的想法。
經歷了好幾年的成長,我自己也慢慢習慣了這個角色。至於當日給了我機會的女上司,我也真的視她為我的恩師之一。除了是感激她給予我機會,她也教了我很多不同的管理方式(儘管有很多反面教材),幫我在離職時不用賠通知期(但又忘掉了給我調整薪金),在共事的兩年多裡,老實說她的操作也是滿令人激氣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