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自己喜歡的樣子,是你的權利。天氣晴,是台北久違的陽光灑落在房間窗外。你挑著衣櫃裡的衣服,並不想隨性地穿,儘管你有私心期待能以漂亮或帥氣模樣遇見某人,謹慎地挑選,但你清楚地意識到,穿衣服的第一件事是穿給自己開心的,不為他人。有沒有某一刻,你穿上那套衣服時,是真心的喜歡那樣的自己?看著鏡子,自己是喜歡的樣子,那就夠了!當想的念頭冒出時,能力以及內就去做吧!去穿自己想穿的衣服,有自己喜愛的風格,那就是你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