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像一齣舞台劇的收支呢?之前一直有在想要分享我自己的經驗,但一方面覺得自己的經驗不代表全部;另一方面也因為中間的變因實在太多有點難找到比較通用的方式來說明。
所以這次的分享會用一個較為簡易模糊的方式,並試著解釋看看中間可能會有的各種變因,如果大家有想知道的細節,也許可以留言一起討論聊聊。
但即使已經很簡單了,仍然寫了快四千字,請大家見諒。
舞台劇因為現場性,帶來了只有到場參與的觀眾與演出人員們一起共創的獨特時光,這是影視作品無法取代的;但反之,舞台劇因為需要現場,無法大量複製到不同場地演出,無法像電影一樣同一時間在全台各大影廳上映。也因為人員會累,所以每天演出的場次無法像電影一樣一天上映個七八九十場。
就算換卡司輪著演好了,像是我們去外國看的觀光大秀那樣,需要現場有人演出的作品,每演一場都會有一場的人事成本,包含演員、現場操作的後台技術人員、前台人員,若是現場演奏的音樂劇還有樂團。這些是進到一個月以上長期演出情況下,佈景硬體等可以攤提到各場次中,但人事成本仍然需要每場計算的現實情況。
而收入簡單來說,最基本的就是賣出座位數×票價×折扣=票房。會有的其它收入有周邊商品、政府補助、廠商贊助、觀眾樂捐等。這裡指的是「一個演出」做為單位,而不是指演出團體做為單位,所以就不會有會員收入之類的費用。
好,接著來看支出。
支出中最大筆的應該是人事費,再來可能是業務費跟設備費。其中人事費包含了執行這檔製作的所有人員,除了大家常會知道的導演編劇演員各設計各助理等創作組、製作人執行製作各項執行技術人員等製作組,還有宣傳組、平面設計、主視覺攝影、劇照、前台人員等,也有演員們的排練費及出席活動的車馬費等編排。
業務費中我主要會編列的是宣傳費用、舞台服裝音樂影像的製作費用,這些就是很看製作規模跟目標了。過去宣傳費用大多只用在印宣傳品節目單,但現在會多了廣告投放、宣傳公關的預算;也就是說以前可能十萬左右就想把宣傳做完,現在視情況,我會希望拉到總預算的10-15%來進行宣傳。
而設備費我是以租借的設備為主,通常是燈光音響的租借(可能是場館沒有的燈具、喇叭、演員戴的mini mic、控台)、影像設備的租借(主要是投影的投影機、處理影像的電腦等)、其它器材或特殊道具的租借(例如run show用的電腦、需要從特別的單位租借的道具(例如火車座椅、卡車之類),也可能是網路的租借(例如在一個遠離市區的海邊做演出,可能會需要申請中華電信的臨時網路來讓工作人員們的設備可以通訊)。
而還有一項也會花費不少的事務費,最多的就是場租跟售票佣金,場租的部份可以在每個場地的頁面裡找到收費標準;而售票佣金以藝文演出常用的OpenTix售票系統來看大概是票房的6-8%。
如果是巡演,則會視人數及地點而有不等的交通住宿貨運費用。我自己經手的情況通常會儘可能讓大家坐高鐵來回,如果是去高雄演出,一個人基本就是1500元×2=3000元,看幾個人;而住宿現在大概會抓兩人房2200-2500一晚的預算看住幾晚,通常技術人員是4-7晚,也就是一個人假設從週二開始入住到週日退房是5個晚上,費用就會是(2500×5)/2=6250元,差不多帶一個人去高雄演出的交通住宿成本最少就是近1萬。
要算預算首先要有明確的目標,我這次空想一個情況條件如下:
這些需要放進去的數字中,除了經驗學到的部份外,也有些是公開資訊,特別是政府部門都有許多公開資訊無需登入任何資料即可找到,而以台北市為例,幾乎所有場館都是由政府管轄,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找到相關資料。
首先可以在水源劇場的頁面中找到觀眾席的技術資料
裡面就可以找到水源劇場的基礎票圖,並告訴大家他們的座位建議。其中演出時的技術人員工作席通常會安排在觀眾席中間最後兩排,也就是9排10排的1-12號,共24個位置。
透過上圖資料以及我們的設定,首先我們可以得到不含補助、贊助、捐助、週邊商品的收入如下:(預估票房的算式是總場次×可售席次×平均票價×平均折扣×平均票房)
是的,演出四場的純票房是80萬左右
這80萬需要用在整體製作上做為支出,我想先用前面提過的部份來列減。
從收費基準裡可以看到租用水源劇場一週的費用怎麼算
以使用水源劇場一週用滿來算,需要的金額是16萬6仟元,我們還剩下63萬4仟元。
從這邊可以看到OpenTix刷卡是8%,由於現在大多是透過網頁或app購票,所以我保守估計所有的票房都是8%的佣金,然後一張貴賓票/無價票都不出,也不自己調票賣,因為是自由入座所以建檔費0元。這樣來算的話,我會要付給OpenTix的佣金就是預估票房80萬的8%=6萬4仟元,加上行政服務費2仟元,共是6萬6仟元。
所以我們還剩下56萬8仟元。
接下來我們來安排一下人員的數量:
這樣算來,導演組6﹢製作組1﹢舞監組1﹢舞台組6﹢燈光組4﹢服裝組4﹢音響組3﹢影像組2﹢音樂執行1﹢劇照錄影2﹢編劇平面行銷3=33人,會長期在現場的人是28人。
劇場通常默認會供午晚兩餐,週一至週日工作共7天14餐,水源劇場附近好吃的很多,但我可能只有100元的預算(現在100元在水源市場附近買不到什麼便當了,何況還要買14餐),餐費一週會是14餐×100元×28人=39,200元。這樣我們剩下52萬8仟8佰元。
以上這些是有比較明確價格可以討論的部份,在不討論人事費的情況下,仍然會視設計及各種情況會有很大金額落差但還沒計入的是:
上述7項中,稅的部份假定劇團符合各種資格也乖乖申請並得到了免稅許可,所以不計入。第6點的人員費用落差也很大也先不計入。
剩下的52萬8仟8佰元中,就很無腦地平均來分給33個人﹢5項工作內容共38個需支付的項目的話,平均每個人/項目是(528,800/38≒13,916)1萬3仟916元。
也就是說:
無論是花費3個月排戲的演員、花費至少半年工作的導演製作人,還有所有在劇組裡為了完成演出的工作人員,平均的薪水不到1萬4仟元。
同樣的,貨運、保險、舞台﹢服裝﹢音樂﹢影像、宣傳、印刷等各項也都各自得用不到1萬4仟元的金額來完成。
當然,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情。
但可以怎麼調整,就有各種千變萬化的方法了,之後有機會再開各種文章來跟大家分享。
最後,我們來感覺一下,如果我調高票價會發生什麼事:
大概每調高100元的標價,票房收入會多8萬元,但票價愈高,觀眾購買的門檻就愈高,意願就愈低,中間的拿捏很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