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左傳》昭公七年的記載,在鄭國,一個名叫伯有的厲鬼,預告他將要殺兩個人,其一是當初害死他的。隨後,兩人相繼死了。這件事讓鄭國的人非常驚恐。後來,鄭國的大夫子產遂立伯有的兒子,與另一位也曾因專政而被殺之人公子嘉的兒子公孫洩為大夫。
立伯有的兒子為大夫,意在使其有宗廟,而既有宗廟,即可祭祀伯有,伯有的鬼魂將因此被安頓,不再為害於人間。然而,奇怪的是,子產不僅立伯有的兒子為大夫,同時也立了公孫洩為大夫。
當時有人就問子產,既然目的是要安撫伯有,為何還要立公孫洩為大夫?子產說,立伯有的兒子為大夫,是為安撫其怨恨,但若只是這麼做,百姓可能因此惑於鬼神(如可能會認為人們屈服於鬼神之威勢),然而,若同時再立公孫洩為大夫,人們就會認為,這麼做是基於「大義」而「存諸絕之後」。
對子產而言,目的是藉立伯有之子為大夫以安撫伯有的怨恨,但考量到此舉在政治上可能產生的後果,不能明示,故遂再立公孫洩為大夫,以轉移焦點。子產說這是「取媚」於民之舉,為政者倘若不能「取媚」於民,則民就「不信」而「不從」。
就政治而言,政治人物在遂行目的的同時,也要掌握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