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3)是第四次應邀到監所,帶領毒品受刑人團體諮商。本年度第二期兩個班滿滿當當安排了12名同學(團體諮商理論告訴我們12個人是上限)。前兩三次我通常都會請他們介紹自己的家庭、來自哪裡、家鄉特色以及過去的一些成長經驗,以這些話題來打破沉默氣氛、建立友善關係。關於作奸犯科的一些犯罪史,或許是羞愧不堪回首、或許是痛改前非不願回顧,通常多數人都是迴避不談的。有些例外的插曲,例如自認被冤枉者,有人會對來上課的老師發發牢騷大吐苦水,這樣的場面雖尷尬但也總是會點到為止,因為他們通常知道來上課的輔導老師們,實際上也不能為他們多做什麼,就只是胸中怨氣不吐不快罷了。
這次團體中有位肥壯的中年男子,外號local king,他到底是不是個地頭蛇、土霸王,我不知道,這個外號的確是他中文名字的諧音!大家可以猜猜看是什麼中文字。local king第一次上課就說自己是被警察和檢察官栽贓,他只是幫忙正在販毒的朋友接了一下電話,就被當作共犯判刑,此後當然忿忿不平,逮住機會就要喊冤一番。第二次上課他仍然情緒高昂地再講一遍被冤枉的經過。反正也擋不住,乾脆請他講詳細一點。local king講到激動處為了證明自己清白,一再強調他資產上億,哪有可能為了區區三千塊的價金而去販毒,這個邏輯非常清楚明白,他很困惑為什麼大家都聽不懂、都不相信他。
我第一個衝動是想要跟他講這個說法並沒有刑事訴訟法上的證據力,卻又很快壓抑下這個念頭,一時半刻之間他又怎麼聽得懂!我問他當時法官聽了怎麼說?他說法官叫他注意一下自己的態度,然後他回應法官要叫檢察官也注意一下自己的態度!聽完這句話不只我傻眼,連旁邊兩三個學員也在那偷笑!這下子我們都明白了他在法庭上是什麼樣子,法官大人對他的印象分數肯定很差!(雖然其實,與其他人相較local king的刑期不算重。)
我苦笑地說:「你是在跟法官嗆聲你知道嗎?」建議他跟別人溝通回應時還是誠懇、直接一點為上策。顯然他不理解,為了強調自己說話的特性,另外提到警察要他把「剃啊」(台語,鐵,槍枝行話)交出來,他說他沒有,但警察不相信,於是他就帶著警察到廢五金回收場,跟他們說「剃啊」都在這邊有很多。當然下場是直接被警察巴頭。
local king談起這些,神色還蠻得意的!也讓我思考能否在後續的團體裡設計一些讓local king和他人坦承交流的活動。雖然我沒辦法幫他「伸冤」,但能夠在心理諮商的範疇上幫忙他做一些些行為思考的改善,也算是讓這趟牢獄生活有些許獲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