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Scot 黃國翔 老師】
我在上課很常問主管們一個有點爭議性的問題,那就是:
「主管對員工大聲說話、怒吼、咆嘯…算不算是霸凌?」
常常會有主管回答:大聲不算,怒吼、咆嘯的話…應該…不太行吧?
有些主管會說:不能說是霸凌啦,但是這樣做不好。
也有人說:長期長時間怒吼的話,應該就是了吧!
聽起來,這好像是三個不同「程度的聲量」,對主管來說,他們多半認為自己只是大聲講話,但有趣的是,聽在員工耳裡,其實都是「一樣的」。
所以我收到的員工申訴內容中常常都會提到:主管對我咆嘯、對我大吼大叫、突然暴怒抓狂、在所有人面前破口大罵、就像情緒失控一樣鬼吼鬼叫、隔壁部門都聽到他在發瘋、像被鬼附身的驅魔嘶吼…各式各樣形容主管罵人的不堪。
所以~「大聲說話」到底算不算霸凌?
很多主管會繼續追著我問,因為他們很想知道答案是什麼,這樣日後他們就知道到底大聲講話是否安全了。
依照我過去處理申訴的經驗,我的見解是:
如果「只有」大聲說話(怒吼、咆嘯…),實務上較難以認定是霸凌,這時主管們會露出微微的笑容,
但!是!請主管注意!
首先,這並不代表主管可以大聲說話,畢竟這是一種不好的溝通方式,沒有人喜歡被別人大小聲。
員工除了不會聽進去之外、也不會認為自己做錯事,他只會認為是你這個主管情緒失控而已,屬於「無效溝通」。
再來,這個前提是「只有」大聲說話,如果還參雜了其他狀況。
譬如:罵人的時候帶有汙辱或歧視字眼、在現場摔東西或破壞物品、跟員工有肢體上的碰觸或是太過靠近…等。
那就不「只是」單純大聲講話了,已超過我們前提所設定的範圍了。
最後,「難以認定」並不等於100%「一定不是」,仍有主管大聲講話被認定是霸凌的狀況。
雖然沒有上述第2點的狀況,但是因為主管長期且又高頻率的罵員工,也不論員工是否有錯就先開罵,因此被認定霸凌成立,所以並不存在什麼行為一定是或一定不是霸凌,有好幾個面向,要同時檢核。
那到底怎麼樣避免霸凌?
主管要如何檢核自己是否有霸凌員工的狀況?
我處理申訴的經驗是這樣的,我自己歸納出一個「霸凌333要件」,就是:
「三個月內、三人同步、三個事件」
三個月內:
其實指的就是「頻率」,因為那種一年才發生一次的,很難說是霸凌,但是三個月內發生多次,這就像對比較有霸凌的風險,我姑且稱之為「醜一」
三人同步:
意思是「至少有三個人」所敘述的內容都相同吻合的,三個人~可能分別是①主管、②員工、③證人,或者是三個都是③證人,各種排列組合都可以。
舉例來說:
①主管說:我把東西拿給他、他故意不接,結果東西掉下來
②員工說:主管把東西朝我身上用力扔過來,我嚇了一大跳
③證人說:主管給東西、員工伸手接,但沒接好所以掉下來
三個人都是在敘述同一件事情,但說法卻截然不同,我們只知道:主管有給東西+東西有掉下來~這兩個客觀訊息,至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東西掉落,就不得而知了。像這樣的狀況,就不符合「三人同步」。
相反,如果三個人所敘述的都相同,那我就稱之為「醜二」了
三個事件:
指的是有發生三個不同的事件,因為單一事件要構成霸凌,除非程度非常誇張,不然很難認定霸凌。
舉例來說:如果這段期間發生的三件事情:
①主管常常大聲罵人
②主管對說過:我工作沒做完怎麼好意思來跟他請假?
③主管對我說:這麼簡單我也做錯,有在用腦嗎?
這些~就是我所說的「三個事件」,如果累積三個事件,那這樣就是醜二再加一,變成「醜三」了!
綜觀上述,如果累積到「醜三」,就會讓主管從原本的「難以認定」霸凌,變成是「難認其非」霸凌了!
幫大家轉譯一下,難認其非就是說,我很難認定、無法認為、不能說你這樣不是霸凌~負負得正~意思就是:你有霸凌別人。
(我沒辦法說你不是=我認為你是;我不能說你沒有=我認為你有)
所以,主管問說:那要怎麼避免霸凌?
其實也簡單,最重要的第一點,就是「不要大聲講話」就好了,不要去拿到「醜一」、也不要被累加上去,就可以避免了!
這說來簡單,做起來卻是很困難!
試問~如果一個員工,同樣的事情你已經跟他講了三次,他還是做錯了,你還能夠維持和顏悅色嗎?
其實一昧地忍耐也不是辦法,主管需要的是更多的:『方法、思維、話術』,來取代原本「大聲說話」這件事情,在 2025/02/14 晚上,我們到人資線上談判課堂中,再跟大家分享這些實戰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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