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職體制內努力時,你是否曾懷疑:「一定要當個稱職的公務員嗎?」這是一個看似理所當然,卻充滿矛盾的問題。
許多人踏入公職時,懷抱理想,希望能依法行政、服務人民,甚至帶來一些改變,當然連我也是,我當初投考公職就是為了當個稱職的檢查員,改變女性不友善的勞動環境。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現實與理想的落差逐漸浮現,不禁開始思考:「稱職的標準,究竟是誰來定義的?」我曾經也這樣想過。
剛進公職時,我總覺得公務員只要努力工作、遵守規範,終究能獲得體制的認可。但後來,我發現事情遠沒有那麼簡單。
體制內的資源與權力分配並不總是公平,一些人因背景優勢輕鬆上位,而其他人則需要努力爭取有限的機會。
當看見與自己年齡相仿的人,一進來就直接擔任簡任官、政務官,而我卻還在為了一點考績分數、升遷機會焦慮時,那一刻,我開始懷疑,這場遊戲真的公平嗎?但你如果從上一代或是祖公、祖罵那一代開始起算,也許算公平吧…!
一些資深公務員甚至形容公職像是一座「人生的墳墓」,意味著一旦踏入,就可能被體制綁住,日復一日地處理行政事務,最終失去對工作的熱情與創新動力。
如果這樣的公務生涯就是「稱職」,那麼,這個稱職的標準,是否值得追求?
稱職的定義因人而異,不必盲目追求體制內的標準
「稱職」這個詞,看似簡單,實則複雜,它不僅代表了體制內的評價標準,還包含了個人的價值判斷。
在公務體系內,所謂的「稱職」通常代表:
l 遵循上級指示,按部就班辦事
l 追求升遷,努力獲得更高職等
l 迎合考績制度,爭取高層好評
但我漸漸發現,這種標準可能無法適用於每個人。
有些人對公職抱持理想,希望在政策執行中發揮影響力;但也有些人認為,只要穩定地完成日常業務,保持低調、不犯錯,就已經足夠「稱職」。
這樣的穩定真的是好事嗎?如果政府體制內部只追求不出錯,卻缺乏創新與改革,那麼優秀的人才是否反而被埋沒,甚至被習慣性循環的體制磨去熱情?
曾有同事對我說:「其實我們只是體制內的小螺絲釘,做好自己的工作,拿穩薪水就好,升不升遷不是我們能決定的。」這句話乍聽之下很務實,但它同時也反映了一個殘酷的現實——當一個體系讓人不再期待突破時,它的活力就會逐漸消失。
依法行政 vs. 現實妥協,如何取捨?
「依法行政」是公務員的基本原則,但現實並非總是如此。
曾經,我負責一項預算執行工作,依法應該公開透明、依程序審查,但長官私下「提醒」我,這件事「不要卡太死」,否則影響到後續案子。這時候,我陷入掙扎。
如果選擇完全堅持依法行政,可能會面臨:被長官視為「不夠聽話」、失去升遷機會、被組織排擠,甚至遭遇冷凍。
但如果選擇適度妥協,內心又可能會受到煎熬,甚至懷疑自己的價值觀。
政府體系內的許多例行性工作,往往變成「做了也不會改變什麼」的狀況,使許多公務員失去熱情與創新動力。
當基層公務員只是執行政策,卻無法真正影響決策時,「依法行政」就變成了一種理想,而非可行的現實。這樣的環境,真的能讓人發揮所長嗎?執行決策的人往往不知道現實面、第一線遭遇什麼樣的問題。
歷史中的「稱職公務員」——林肯的抉擇
如果要談一位在體制內掙扎、最終突破傳統「稱職」標準的人,那麼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無疑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林肯在美國內戰期間,面對的是一個四分五裂的國家。
他的職責,從傳統角度來看,就是維持政府的運作,並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他選擇挑戰這一切,甚至決定以極端手段——發動內戰、簽署《解放奴隸宣言》——來改變美國的未來。
如果用「依法行政」的角度來審視林肯,他的行為其實違背了許多當時的法律與憲政慣例。
例如:
🔹 他在國會未正式授權前,就擴充軍隊、動用國庫。
🔹 為打擊叛軍,他直接下令逮捕數千名異議人士,不經審判就監禁他們。
🔹《解放奴隸宣言》當時並未獲得全國一致認可,他強行推行。
換句話說,他根本不是一個「稱職」的總統,按照當時體制內的標準來看,他違反了許多傳統規範。
不過最後歷史證明,林肯的選擇改變了美國。他以「不稱職」的方式,成就了美國最偉大的變革之一。
這正是我們該思考的問題——真正的稱職,難道只是按照規則行事嗎?還是應該有更高的標準?
這個世界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稱職」標準
經歷過公職體制內的現實運作後,我開始明白,這個世界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稱職」標準。
每個人的選擇不同,有人追求升遷,有人選擇堅守原則,這些路徑各有其代價與挑戰。
體制內的遊戲規則或許不盡公平,但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在其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價值,而不是單純迎合外在標準。
能夠無愧於自己的良知,並在這條道路上找到成就感,即使未必符合傳統定義的「稱職」,仍然可以是一名值得敬重的公務員。
當我再次問自己這條路是否仍然願意走下去時,答案雖然不是絕對肯定,但至少,已經能夠坦然面對。只要能對得起自己的初心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