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的屬下要如土,能謙卑低下;做人的主管要如海,能不揀粗細。與朋友相交要如林,善含藏萬象;與大眾相處要如水,能屈伸自如。」
認真工作的人「最美麗」,或者可以說是「最妥當」。身在職場,每個職位都有適合與不適合的工作者,我認為,除了技術或專業度高的工作會額外需要考量員工的專業素養程度外,公部門許多掛上○○行政的工作,基本上不會太困難,頂多遇到繁瑣的業務,好比採購業務,就需要很大的耐心與細心,不然容易觸法吃上官司,因此,所謂不適任,大多是員工的工作態度或私德出了問題,最常碰到的,不是不會做,是不想做或隨便做,再產生一堆爛攤子要別人收拾。
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包括是否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識、態度積極或消極、理解與表達能力好或不好、工作效率等等,為了防弊,考試取才大概是目前最公正的方式,但大概只能針對知能加以測驗,其他人格特質、能力則要聽天由命。曾經與一個很會考試的科員共事一段時間,他是某年特考榜首錄取,但工作態度有些問題,認為工作有做就好,也害怕擔當責任,因此無法讓人放心交代事情。起初,小主管是想透過輔導的方式協助改善,對他的工作產出及格就給過,也不太刁難他,似乎他們對彼此的需求有討論過且達成共識,於是相安無事過了約一年,後來,該名科員開始在上班時間,明目張膽的玩手遊、盯股盤,小主管也不是省油的燈,除了公然斥責他,也會不定時的私下約談,結果他受不了小主管時常碎唸,兩人關係愈來愈緊張,他在衝動下提出了辭職。
有的人工作能力很不錯,也很盡責,但是待人接物及應對進退態度欠佳,導致主管常常接獲投訴,坦白說,很多主管的處理方式是把他調到不太會得罪人的職務,換句話說,就是冰起來,讓他做一些不重要的業務。這種處理方式,我認為有好有壞,端看當事人對於工作有什麼期望,如果是一個積極進取的員工,渴望被肯定或陞遷,一定會覺得不被重視,可能會想調職或是換單位,尋求伯樂;反之,如果是只求安穩、事少的員工,也不在乎陞遷,形成眾人皆忙只有他一人獨爽的局面,肯定會遭受妒嫉或引發不滿,我認為,遇到這種員工,一發現有這種問題時,要先以約談去輔導改善,如果還是沒改善,當年度考績直接分配吃乙,且考績分數打78分以下,作為警惕,如果態度愈趨惡劣,應適時的懲處。
值得一提的是,公部門最為人詬病之處,是主管通常欺善怕惡,亦即對於有問題的員工,通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為相安無事,茍且度日,導致許多優秀人才看不下去出走,或因為不得志而趨於平庸,變成滿腹怨恨的公務員,反而那些不做事的員工神彩飛揚,身心愉快,如此似乎在懲罰想做事的人,且間接助長不做事的風氣。因此,我鼓勵主管們應重視建立下屬賞罰的原則,並且對下屬均抱持著客觀的角度看待,但前提是必須放下自己的私心,不能因為哪個下屬跟你比較親近,就特別喜歡他而蒙蔽了雙眼,有好的管理,才有和氣的職場,而好的管理必須先讓眾人信服,下屬才會將心思放在工作上,也不會製造愈來愈多心存僥倖的員工,進而產生不公平的分工,敗壞公部門風氣。
知識補給〉
◆ 公務人員辭職後想再回來任職
公務人員辭職後要再回來當公務員,只能以非現職人員之身分參加甄審,如果用人機關想遴用非現職人員,人事單位應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分配機關)「考試職缺填報及人員分發系統」查詢該職缺適用之相關考試等級、類科有無保留受訓資格之補訓人員可資分配或是否有增額錄取人員待遴用,如無上述人員,始得准許非現職人員參加甄審,並於甄審後經分配機關同意,始得通知當事人錄取之決定。儘管如此,有些辭職的公務員找一些有力人士關說一下,要再回任是相當容易的。
◆ 公務人員考績分數代表的意義
公務人員考績等第分甲、乙、丙、丁四種,最高滿分100分,甲─80分以上,乙─70分以上,不滿80分,丙─60分以上,不滿70分,丁─不滿60分(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參照)。甲等分數為85分以上,通常是層級較高的職務及主管人員,但一般不會給超過90分,如果是基層人員拿到85分以上,代表你的所屬主管很欣賞你。拿到81-84分的人,代表工作狀況平穩優秀,但某些地方主管認為可以更好。拿到80分代表主管對你有些微詞了,因為差一分就可以把你打乙。乙等分數,沒發生個人特別事件的話,通通給79分,而79分囊括一些意義:〈一〉你是剛進來的菜鳥。〈二〉今年輪到你吃乙。〈三〉你工作的狀況真的較其他人差勁。至被打78分以下,肯定是你有特殊狀況,比如:不服從指揮監督、被記過或犯錯。此外,丙等與丁等因為很少人會拿到,就不在此增加篇幅。
關於這個專題〉我想改變的不只是體制 x 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是一個複雜的學問,作為一個公務人員應當是受人尊重的職業。我贊同不合理的制度或內規應當被檢討,不合適的員工應當被處理,但我想改變的不只是現有體制,我想倡導的更多是職場工作道德與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