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對佛法不了解,或是學了一些佛法的皮毛,就自以為窺得全貌,認為教法中存在著諸多矛盾,將顯密學說混為一談,將正法轉為非法而四處宣揚,將佛法的觀念,以錯繆的方式高談闊論之,混淆其他學佛行者的信心,除了自己造下捨法罪,也令其他人造下捨法罪。律藏中說:「劣慧宣邪道,稱為邪法師,彼法若正法,非法將如何?」如此之人都是毀謗佛法者,也都犯下了捨法罪。
學佛的修行人在聽聞佛法、學習法義時,製造違緣,是犯捨教法罪;對於準備受出家戒律的人製造障礙;或是看到清淨持過午不食戒、不飲酒戒之人,譏諷他:「別再假裝了!很多成就者也沒有守這些戒律,你何必這麼做作呢!」勸人捨戒,對其施逆緣,這都犯下捨法的重罪。如今,正信佛法式微,眾生口業深重,佛法謬見口耳相傳,令聽聞者心生疑惑,更甚者自己捨棄佛法,造下無邊的捨法罪。《寶性論》云:「瞋恨正法者,彼豈能解脫?」造下捨法罪的人,將來連得到人身的機會都沒有,何況是獲得解脫呢?
擷取自:《佛王誓約─虛空法心意伏藏甚深耳傳極樂淨土修持法〈法義教授〉》The great vow of Amitabha / 尊貴 龍德嚴淨仁波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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