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思維的侷限---<筆記>

經驗思維的侷限---<筆記>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在不清楚、不考量任何在事實之間存在的連續性的情況下,對任意重複的事實進行連結。存在的連續性就是指定律或原則,負責闡述、解釋事實之間彼此如何互動、為何連繫的功能。經驗思維的本質是淺層的思維,是浮於表象的思考,它思考的基礎是建立在一切過去所經歷過的體驗,所做出的預測便是根據過去經歷過的重複出現的事實連結 (經常經歷出現A就遭遇B,之後再出現A就會下意識期待B的顯現)。過度依賴過去的經歷會逐漸產生思維上的框架、約束,並且難以突破。預測一旦證實,便會強化印象且漸漸形成.一些迷信或偏見。

經驗思維在某些情況下確實方便我們當下迅速作出判斷,捷思法的的便利也確實解決一些棘手、緊急的難題,然而它的一些弊端也會帶來嚴重的隱患。

以下列舉的是關於經驗思維的一些缺點 :

  1. 經驗法無法辨別結論對錯與否,那怕它在特定情境下是非常好用的。這就衍伸出一個問題,虛構的結論;所有的推論幾乎都源於過去或相似、或相關、或巧合的經驗,基本就是對原有的經歷進行修改,不在乎推論事實之間的連貫性,最後形成表面看似合理的結論。
  2. 類似經驗的頻繁重複,以及不斷地強化印象並逐漸形成偏見或迷信。重複觀察到相似的現象,如果不停下來思考、釐清其中的細節以及解釋、理解事實之間的關係,很容易在腦海中形成固定的思維模式和經不起試驗的事實結構,由這樣的經驗得出的原則很難適應新的環境與新的難題。你的經驗告訴你事件的過程是這樣的,卻沒告訴你事件是如何形成的、為何形成,也就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3. 經驗法會對心智造成嚴重的影響。推論的過程主要依賴於過去所觀察到的事實之間的關聯,而心智本身要求某種連續性的原則或者某種事實與原因之間的連結,獨立的事物之間想要建立聯繫就需要晚整的論述與詳細的解釋。經驗思維的侷限經常讓人迴避、忽視事實之間的不一致,邏輯是否存在合理性;或是不停地重複誇大已經成功確認的案例,尤其是案例是由經驗總結而來的。


參考 :

<<我們如何思考:杜威論邏輯思維>>---作 : 約翰。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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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思維是指思考是用來達成某個超脫於思考外的目的、事物或價值,在這裡思考是作為滿足某種追求的工具。它代表將思考應用於活動之中,用以解決實務中出現的困難。具體的意義就是明確的意義,具有明顯與其它意義區分的性質,意味著事物本身就直接代表了意義、解釋。 抽象思考的目標往往是為了引出更多的思考,抽象本
未知、不熟悉的事物對於我們而言,其中的意義是模糊不清的。理解代表著明白了意義,事物的意義、本質對我們來說就是清晰可見的;模糊、晦澀難懂且隨意變化的焦點,意味著我們對該事物的不理解。 最初的理解便是透過互動,與事物互動,發現客體的特徵與特性,與過往的經驗相互連結,賦予客體本身自己所理解的特徵涵意。清
理解代表著明白了意義,或者說獲得了意義並且意義是清晰明瞭的。明白意義、理解、在事物是重要的情況下辨別該事物,它們的內涵都是相等、等價的。缺少它們,我們將面臨到 1)智力內容的缺失,2)智力的困惑與疑問,3)智力的誤用(例如胡言亂語)等。 面對未知的客體、事件我們會本能地嘗試去理解、明白其具體意義,
根據原始情況提出特定觀點,觀點的作用就是聊解困惑、晦澀不明的事物。將過去學習過能明白理解的事物、特質、知識或概念直接套用在未知事物上,建構和理解、解釋其意義。 判斷本身具備2種特性 : 分析與綜合。分析,精挑細選事實的每一個部分;而綜合定義是將所有部分組合在一起。分析的重點在於"強調",注重於
當我們對某物不明瞭、未知時會自動聯想其他事物來當作未知事物的具體意義輔助理解,假如對這意義直接接受,那麼思考便會打斷;相反假如延遲接受,謹慎檢視意義的正當性,我們就會進入判斷、推論的程序裡。將聯想客體視為猜測、假設,聯想到的意義變成了想法,用於解決令人困惑的情況,想法被用來當作暫時考慮的、建構和使用
所謂的判斷簡單來說就是選擇並採用。推論的目標在於透過合理的判斷,找到一個合適的情況來結束持續不斷的聯想,讓推論形成完整的結構。 判斷的整個流程包含3個特點 : 1)爭議,2)定義與闡述,3)判決(決策)。 爭議的意思是在環繞某個議題時,出現了各種立場與解釋來說明。懷疑指的是延遲接受,保留腦海
具體思維是指思考是用來達成某個超脫於思考外的目的、事物或價值,在這裡思考是作為滿足某種追求的工具。它代表將思考應用於活動之中,用以解決實務中出現的困難。具體的意義就是明確的意義,具有明顯與其它意義區分的性質,意味著事物本身就直接代表了意義、解釋。 抽象思考的目標往往是為了引出更多的思考,抽象本
未知、不熟悉的事物對於我們而言,其中的意義是模糊不清的。理解代表著明白了意義,事物的意義、本質對我們來說就是清晰可見的;模糊、晦澀難懂且隨意變化的焦點,意味著我們對該事物的不理解。 最初的理解便是透過互動,與事物互動,發現客體的特徵與特性,與過往的經驗相互連結,賦予客體本身自己所理解的特徵涵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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