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為我們所獨有的,使我們覺得自己有價值的感覺,往往只是電光石火的一瞬,要是我們不懂得抓住和品嚐這一瞬,我們便沒有成長,也沒有興奮。 〗─Eric Hoffer : The True Bli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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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越來越複雜多元,每個不同領域都有複雜的互動関係和利害糾纏。我們各級的教育體系又普遍缺乏邏輯學科或思考方法的課程設計,所以,在公衆言論領域,常常聽聞有心人貌似「精確」實則「曖昧」的表述,國人也往往不能判斷其意義真僞及説話人的真實意向。
比如以「客觀」這個常用詞爲例,真的有客觀嗎?當我們探索客觀的本質時,有時可以說:它就像一片迷霧縈繞在周圍,讓我們感到困惑。客觀彷彿鏡子,可以從中彰顯事物的本質,卻同時折射出觀察者的「主觀意識」。因為這種模糊的曖昧性,使我們難以確定「客觀」是否真正存在。(以上便是曖昧的表述。)
如換個思維角度,説到「客觀」却也的確有足夠的明確性。比如太陽在東方昇起,光輝照亮大地,就是不容置疑的存在。客觀性又是如此清晰,完全無法否定。不管我們是否相信,客觀的真相,總是以顯而易見的方式呈現,就像一道無法遮蔽的陽光。(以上便是明確的表述。)
這兩種講法看來都沒有什麽問題。弔詭之處在於,客觀是既曖昧又明確。某種程度逃避我們的理解,同時又以確切不移存在著。「客觀」就是這麼一個複雜且難以捉摸的概念,它總是引發無盡的思考和辯論,使我們無法在其中找到完全的答案。
容我們再舉「正義」爲例。曖昧的說法認為:「正義」是個既具有個人主觀性又受社會價值制約的概念;是個可以視為具有「目的性」的「意識形態」;具有「公平」、「平等」和「道德」的多種解釋。然而,這些解釋本身又可能是「主觀的」,並且可能因不同文化和社會背景而有差異。
明確的說法則認為:「正義」是基於道德和公正原則的概念,通常包括對於平等、自由和人權的支持。正義的目標在創造公正、平等和利於整個社會的體系,並確保所有成員,都能獲取他們應得的權利和機會。
好了?您覺得大家有能力判斷上面看似精確實曖昧的表述嗎?這非關聰明與才智,在所有非關科學,又不能百分百精確的概念領域,比如「政治公義」,就連絶頂聰明的才子逸士,都不免於糊塗。歷史上李白、蘇軾(東坡)就曾被後人認定是兩個極度缺乏政治風向判斷力的著名詩人。
這也與是否生活在民主社會和極權社會的環境沒有必然関連。積極的判斷力,來自敏銳的感受,批判的接受以及勇於掙脫學識教育背景帶來的墮性及想當然爾之羈絆;勇於抛掉面子,針對新生事物,就事論事。如此,才能料事靈明,免於糊塗,不受誆騙。您認為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