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會認為自己毫無價值,只配得與比我爛很多的人在一起。
後來,離婚後,才逐漸發覺自己的追求者,很多都是事業有成的人,被很多人說過我的內在有個非常老沉的靈魂。明明才三十幾歲,說起話來的深度卻像是看盡人生風景的老年人。
那時我對自己的價值,是處在雲霄飛車般的超級自信或毫無自信之間擺盪。以為自己的追求者都是站在社會頂端的人,那自己的價值或許也是如此。
可是又同時會自問自己事業無成、連正常工作都有困難,這樣的自己價值何在?根本虛有其表。
直到最近幾日,開始思索起我與父母之間的關係後,才逐漸在一次次掙扎中恍然父母的有限,也才逐漸深刻明白,正因為父母對我的愛從未改變過,所以每當父母用失控的情緒和語言暴力強制撕裂我與他們之間的羈絆時,幼小的我無從判斷起這衝突性過大的矛盾感,因此只能將所有矛頭指向自己——「正如父母所說,是我太爛,所以他們才會不愛我。」
即使是長大的我,在回顧那些事件時,身為孩子的我的「強大的自我批評的情緒」以及身為成人的我的「努力去了解在這事件中父母的有限性」,仍形成矛盾的風暴強烈地衝擊著我。
在一次次被擊垮又一次次重新面對後,才稍微說服自己一點點。
但即使只有這一點點,也足以使我深刻明白,我的價值不再是靠著外物的什麼追求者來兌現。
除了信仰的力量,更重要的是,我完整地明白賺取錢財與社會地位在我心中的真正意義在哪。
那是讓人生過得比較有選擇權的必要手段,是我必須達到的目標之一,卻並非我人生的全部。
與所愛之人的關係,內心的修行與修練,才是這場人生的最後終點。
我夢想著在未來過世前,我能笑著對這世界的一切美好甚至包含陰影,說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