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分享】Self-Determination in People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The Mediating Role of Opportunities
本稿旨在探討,家庭與社區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行動的機會,是否在智力障礙程度與自我決策之間扮演著中介角色。本研究以AUTODDIS Scale評估自我決策能力,獨立自主(Autonomy)、自主行動(Self-initiation)、自我引導(Self-direction)、自我調節(Self-regulation)、自我實現(Self-realisation)、賦權(Empowerment)等6項分量表ID-OC-AUT:智能障礙程度的高低不會介由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多寡,而影響獨立自主的能力ID-OH-AUT: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獨立自主的能力
ID-OC-SIN: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主行動的能力
ID-OH-SIN: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主行動的能力
ID-OC-SDI: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引導的能力ID-OH-SDI: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引導的能力
ID-OC-SRE: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調節的能力
ID-OH-SRE: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調節的能力ID-OC-REA: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實現的能力
ID-OH-REA: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實現的能力
ID-OC-EMP: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賦權的能力
ID-OH-EMP: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賦權的能力
ID-OC-SD: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社區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決策的能力ID-OH-SD:智能障礙程度越高(低),家庭提供參與自我決策的機會越少(多),而降低(提高)自我決策的能力
智能障礙程度越嚴重的人,在家中和社區中參與自我決策行為的機會也越少,而這進一步導致其整體自我決策能力及其相關構面水準較低。在智力功能(以及如適應行為等其他能力)上有更多限制、通常也有更高支持需求的人,往往較少被提供做決定與採取自我決策行動的機會。然而,反過來說,支持需求較高的人或許更需要在各種環境中被提供更多機會來練習與自我決策相關的能力,以提升其自我決策能力。具有較高支持需求的人有權利被提供足夠的機會,以發展自我決策能力及其相關構面,而他們所生活與發展的環境正是提供這些脈絡化機會的最佳場域。也就是說,智能障礙者如果只能在訓練教室裡學「自我決策」,卻從沒在現實生活中運用過,效果會大打折扣,在他們熟悉的環境中(家、社區)提供機會,更容易讓他們願意嘗試、也更容易練習成功,當學習的內容、情境與方式要和生活經驗相連結,這樣才能幫助學習者真正理解、記住,並應用在真實生活中。
眾所皆知,自我決策是身為人的基本權利,所以對長期由他人做決定的智能障礙者而言,自我決策儼然成為智能障礙者生活中的關鍵構念,無論是青少年或成年人,自我決策相關的技能都是他們面對課程學習、轉銜到成年階段,以及就業挑戰與情境時的的重要能力,這些技能也有助於個人爭取擁有有高品質生活與實現個人目標的權利,例如做選擇、解決問題、設定與達成目標等自我決策相關技能,更重要的是,它們是爭取權益所不可或缺的工具,例如:自主生活的權利、被社會接納與全面參與社區生活的機會、以及能獲取資訊以做出明智決策的權利。在自我掌控理論(Causal Agency Theory)下,對自我決策的構念有更深層的理解,在此架構下,自我決策行動透過三個核心特徵來體現與具體化:
- 意願性行動(volitional action):意願性行動是指個體根據自身偏好與興趣所做出的有意識、具目的性的選擇程度。
- 代理性行動(agentic action):涉及以自由選擇的目標為導向,進行自我引導與管理行動,並包含辨識解決問題的不同方法、從事自我導向的行動,以及管理、自我調節與評估所採取的行動。
- 行動控制信念(action-control beliefs):當人們參與於意願性與代理性行動中,他們會發展出與自身表現與能力相符的行動控制信念,行動控制信念包括控制期望(control-expectancy),亦即相信自身的技能與資源能夠促成目標的達成;心理賦權(psychological empowerment);以及對自身優勢與弱點的認知,用以實現目標。
當人們以自我決策的方式行動,透過行動控制信念調節其意願性與代理性行動時,他們便能對環境中的挑戰(無論是機會或威脅)做出回應,從而推動自我決策能力的發展。
自我決策並非一種靜態的特質,它是一種特定的行動傾向,個體能夠評估情境並做出相應行動,進而可能促進或抑制個體採取自我決策的行動。也就是說,自我決策不應被認為是一脫離情境的行為,應被視為跨越各種情境的歷程,這些情境會對自我決策的發展產生影響、造成作用,成為個體自我決策能力。正因為情境對自我決策能力而言,是不可或缺地,所以當智能障礙成人面對情境時,自我決策行動的機會顯得至關重要,可能成為促進或阻礙自我決策行動的催化劑或障礙物。
過往的研究指出,智力功能與自我決策之間存在正相關,而且,環境和情境因素亦能有效預測個體自我決策的狀態,在智力功能與環境二項因素雙重考量下,其自我決策與二者間的關聯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