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書名: Consuming Life,初版2007年
作者:齊格蒙特˙鮑曼(Zygmunt Bauman, 1925-2017)
- 出生於波瀾的猶太家庭,因反猶太主義被迫前往英國定居,成為英國利茲大學社會學教授。
- 當代西方著名社會理論家,被譽為:「當代用英文寫作最偉大的社會學家」「後現代性預言家」。
- 對人類社會「現代性」有深入洞察與反思,一生寫了五十多部著作,如:《現代性與大屠殺》《流動的現代性》《共同體》《個體化的社會》等。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為什麼工作?為什麼賺錢?為什麼不斷消費?或許,你的選擇並沒有你以為的那麼自由。其實,我們都生活在一個以消費為核心的文化裡,生活不再只是生存,而是一場永無止境的自我展示。
什麼是消費主義?
消費主義是一種以消費行為為核心的文化,從個人富足到國家經濟發展,都是建立在消費行為的基礎之上。相信每個人都聽過「消費可以刺激經濟發展」的說法,這就是很道地的消費主義。在古早的稀缺時代,消費的目的是為了生存,而不是滿足慾望,在當時,社會的核心是生產,社會崇尚節儉與延遲滿足。但到了現代,每個人都是消費經濟的一環,若你沒有消費,就對社會沒有貢獻。與過去以生產為中心的文化截然不同,現代消費者社會鼓勵我們透過購買和擁有來定義自己的價值,消費不再只是為了滿足需求,而是成為生活的主要目標,甚至是個體對社會應承擔的義務。
消費者社會的特徵與結構

Napkin.ai繪製
相對於穩定可靠的生產者社會(作者鮑曼比喻為固體社會),消費者社會就像液體一樣,流動、不穩定。它的價值觀結構會快速變化,主張求新求變,因此它總是不斷提出新的需求、新的商品,讓我們永遠都無法真正滿足。
在生產者社會中,只要你願意生產,可以參與社會分工,你就是合格的生產者,足以獲得身分認同。但在消費者社會中,你需要成為一個「合格的消費者」。你消費得多、越快,你就越成功。消費社會對人的認可,取決於人們的消費能力和意願。理想的消費者,需要喜新厭舊,時時接受刺激誘惑,時刻產生新的需要,追求及時滿足。消費者文化講求速度與即時滿足,卻也因此導致過剩與浪費。
消費主義是一種過剩和浪費的經濟學,也是一種欺騙的經濟學。
它寄望於消費者的非理性,而不是他們完全知情和情境的計算。
── 齊格蒙特˙鮑曼(Zygmunt Bauman)
人即是商品
在消費者社會中,主體與客體的界線變得模糊。我們一直以為我們是購買、挑選商品的消費者,是選擇商品的主體。但其實,在這個社會裡,我們自己也成了商品(客體)。人們是商品的推銷者,同時又是自己推銷的商品本身。借用笛卡兒的話:「我買,故我在」。

標籤人生:你是誰?你值多少?(GPT繪製)
在傳統社會,農夫的兒子就是農夫,鐵匠的兒子就是鐵匠,貴族的身分綿延後代,很少有例外,職業的選擇也非常有限,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你是做什麼的,不需要再去經營什麼自我形象。現代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想要做什麼,成為怎樣的人。正因為選擇太多,所以你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麼職業、應該做什麼。
現在,我們購買不只是為了滿足剛需,而是為了獲得某種身份,為了把自己重新塑造成一個「商品」。比如說,我想買一件衣服,是因為我想用它來展示我的個性;我想學會某種技能,是為了讓我自己更有市場價值;我透過消費,來讓自己成為某一種人。人們在消費中完成「自我建構」的任務。這一切,都是為了獲得社會的獎賞,為了吸引關注,爭取需求和目光。而這裡的「客戶」,不一定是你的老闆,也可能是你喜歡的人、你的朋友,或者你想要成為的群體。
我想要成為怎樣的人,就得問:我需要買什麼東西?我需要參加什麼活動?我需要把錢花在哪裡?才可以成為我想要變成的那個商品,才可以吸引那些想要「購買」我這個商品的人。我們像經營品牌那樣經營自己,企圖在眼花撩亂的市場中脫穎而出。尤其是在這個社交生活已經變成日常必備的時代,讓我們更必須不斷展現自己的「品質」,來吸引別人的關注。
在消費社會,人們並不消費物的本身,也就是商品的使用價值。
在這裡,物只是一個用來凸顯你個性的符號,或者只是一張門票,讓你獲得加入某個階級的資格。
──法國社會學家 尚·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
自由選擇的背後,是責任與焦慮

自我建構已變成分裂與失焦 (Adobe Firefly繪製)
在消費主義的社會中,選擇的自由反而成為我們的義務——我們被迫必須選擇,這是我們無法逃避的責任。而且,我們還得公開展示自己的選擇。在過去,身份是被給定的,幾乎無從更改,階級流動是少數。但在這個液態的消費者社會裡,沒有任何身份是與生俱來的,而是一項需要終身執行的任務,是一場無止境的自我規劃與不斷選擇。每天,我們都要做出各種不同的決定,來完成對自我身份的規劃;網路世界給了我們一次又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這樣的變動與不確定性,也同時加劇了身份焦慮。
消費者社會所追求的快樂,是此時此地、當下的快樂,因為只有當願望尚未被滿足時,消費者社會的經濟飛輪才會繼續轉動。因此,我們反而可以說,消費者社會的運作機制,就是要設法讓其成員持久地處在一種「不滿足」的狀態,經濟才得以持續蓬勃發展。
被焦慮與永遠不滿足追擊的我們,能因此就斷言,消費者社會中的人比傳統生產者社會裡的人民更不快樂嗎?未必。快樂與不快樂的概念,其實是用來標示現實與理想之間的距離。正因為如此,生活在不同時空、以不同方式過活的人,無法比較他們所經歷的幸福程度。因為在不同的社會與價值觀中,人們對「理想」的定義本來就不一樣,更何論理想與現實的差距?所以,我們無法以現在的價值觀去衡量過去的人生活得是否比現在更快樂。作者認為,嘗試比較兩者,終究只是徒勞無功。
結語
這是一本較為學術性的書籍,書中許多論述與引用,需要查找資料才能充分理解,在閱讀上有點難度,是個特別的閱讀體驗。作者鮑曼是一位經濟學家,對於消費者社會,他並未提出具體建議,只是以學者的身份,描述他所觀察到的消費者時代的樣貌、結構與邏輯。我們能做的,就是試著用不同的視角,重新審視我們的生活。當我們現在多了一個「消費主義」的視角,我們就可以利用這個視角,來重新檢視自己的每一個決定。在每一次消費、每一次選擇的當下,我們都可以問問自己:這是我真正需要的嗎?這是出於自由意志,還是市場操控的結果?
不要讓自己成為被操控的商品, 不要讓生活變成無盡的展示, 不要讓選擇變成一場焦慮的競賽。我們不能逃離這個系統,但我們可以變得更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