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文章中粗略的提到田野資料所得,要與常識、理論對照,也稍提到論證要有足夠的經驗資料來支持。本處對這些部分做一點補充。
常識的部分:
主要是要避免理所當然、先入為主等。
理論與方法的部分:
做田野的目的有很多種,例如紀錄在地的文史、生活,或是了解在地的某個面向(例如某處社區工作頗具成效,想知道經營之道)...等,其中,也可能是做研究論文。做研究論文的話,那與理論對話佔的比重就提高了些。
關於理論是什麼,各種定義相當多,但基本上可以理解成「對某事物做出預測的句子」,例如「工廠的分工會增加效率」。那基本上就可以依這個預測去形成研究問題,帶著問題到田野中去印證。
若需進一步了解,可以參考《這才是做研究的王道》,這有些理論應用到研究的討論。
方法的部分,也就是資料如何才算有說服力,這個部分就得看資料的性質以及相應的研究方法、方法論、以及研究主題了。研究主題的部分,如果你想證明「一般情況下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那選擇去訪問幾位過量飲酒的人可能不是很好的主要證據。量化分析可能比較有力。而不管是做問卷還是訪談田調,各自有各自闡述「為何這樣做有說服力、在哪些情況下有說服力」的討論。
對此,坊間很多研究方法的書可以參考,而個人推薦Andrew Abbott的《Methods of Discovery: Heuristics for the Social Sciences》(似乎有簡體中文的翻譯版本,不確定)。
另外,個人意見是:研究倫理優先,我寧願用爛一點但安全點的資料來寫推論,畢竟老話一句,那是人家的家,別惡搞。也因此,就得要思考當主要資料不能用時,要怎麼用一些次要的資料來補述。

copilot。幫我畫張圖表示用資料支持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