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是看個週末晚場電影,卻是群蚊亂舞。
一開始電影可看得不安穩,因為陷入「誰放蚊子進門」
的相互猜忌爭論。
竟然無異議通過。
他用追蚊子的方式顯然很弱,蚊子小、又善於躲藏在暗處,難!加之要追趕牠們勢必得暫停劇中謀殺的推理,遜!
我採取以靜制動,故意晾著大把的兩條「蹄膀肉」歡迎光臨策略。
果然這些貪婪的傢伙一隻隻降臨,許是我體溫高還是吃太多肉血液酸了,那些傢伙特愛,比賽剛開始,就連續巴掌在腿上擊落兩隻!
我說,以前戰機打下幾架飛機,就會在機身貼幾個星星,我們也來。
於是取出貼紙,擊落一隻就貼一隻。
電影結束,手背上集滿五顆星,五比一完勝!

他說我應該只能算四隻。
我承認,因為其中一隻是他發現在我胳臂著陸,他
如來神掌一掌拍得血肉糢糊,迸得胳臂一片蚊屍和著血灘,甚至觸目。
但我說,是我肉身誘之,你執行,所以我堅持那一顆星我也該收下。
這樣一來,一隻蚊子的陣亡就引起一個數學問題:
一等於二?
這,又是後續爭論不休的焦點,沒有結論,也許就是咱的費瑪定律,未解也無解。
不過對結果沒影響,不論5:1還是4:1,我都是最後的金盃,這盃,可是我用血肉悲壯癢癢的代價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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