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上週的經文,當全國各地的人聽完彼得的信息,大家「覺得很扎心,向彼得和其他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該做什麼呢?』」(37節)
彼得的信息讓人扎心,不僅僅是因為他的宣講,更是因為聖靈的大能。
但牧者或信徒都有錯誤的認知,誤以為講道能改變信徒甚至改變一間教會。
雖然我牧會的歷練不長,但根據個人的體會及對教會的理解,單靠講道改變一間教會仍是有限。即使教會信徒有所改變,也是有限的或只是個位數的改變。
有些退休牧者會認為,上帝派我到那間教會只是為了陪伴那幾個信徒。而且,當牧者離開那間教會,教會也只是恢復原本的樣式。
因此,如果有人標榜講道能改變一間教會,我們必須有警覺的心,我們是否太過驕傲,忘記聖靈的大能。
我並非否認講道能改變教會,也並非否認上帝的話能改變信徒。我是想提醒大家,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認為自己很有影響力,卻忘記要謙卑與神同行。
因此,牧者及信徒要有講道的自覺:
我們是上帝的媒介,盡力傳講上帝的話,但榮耀是歸給至高的上帝。
如同美國杜克大學神學院的教授威廉.韋利蒙(William H. Willimon),在寫給牧者思考牧養的書中說:
「我們沒有任何技術可以操控講道的能力,確保人們會傾聽。只有聖靈可以這樣做。」(《牧養,就是回到原點:再思牧養職事的召命(增訂版)》,韋利蒙(William H. Willimon),陳永財譯,香港:基道,p163)
因此,許多人聽完彼得的信息覺得扎心,不是彼得宣講技術高超,而是使徒行傳強調的聖靈能力。
可能有人質疑,那講道是否不需要任何技術與能力?
不是這樣的。講道還是需要技術與能力,來幫助我們整理與歸納經文,避免偏離上帝的話。這些技術與能力能幫助自己及信徒理解上帝的話,但傾聽講道並實踐上帝的話,這是聖靈的工作。
因此,我們盡力磨練自己講道的技術,但不該竊取上帝的榮耀。要避免竊取上帝榮耀,我們要注意何者是上帝的主權,何者是人的意志。
如同宣講上帝的話是人的意志,但能否改變一間教會、感動人心,這是上帝的主權。
當彼得告訴大家:「你們每一個人都要悔改,並且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好使你們的罪得到赦免,你們就會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38節)。
「悔改」、「受洗」、「罪得赦免」、「領受聖靈」,這四項中要區別何者是人的意志及上帝的主權。悔改與受洗,屬於人的意志;罪得赦免與領受聖靈,這是上帝的主權。
悔改與受洗是個人的義願,沒有人能強迫我們,但上帝是否赦免、是否賞賜聖靈,我們不能強迫上帝。
可能有人會質疑,悔改與洗禮沒有上帝的主權嗎?沒有聖靈的感動嗎?
一個人的悔改與洗禮,確實需要聖靈的感動。但我們可以思考,每一次悔改與洗禮都一定是聖靈的感動嗎?還是在這當中也包含人的意志呢?
因此,在悔改、洗禮、講道中,要如何區分人的意志與上帝的主權,讓我們陷入曖昧的兩難中。
我認為,信仰是人與上帝的互動中去學習,才會漸漸明白何謂上帝的主權與人的意志。
就像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開頭說的:
「真實與可靠的智慧,包含兩個部分:就是認識神和認識自己。」(《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下冊)》,約翰.加爾文(Calvin John),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p2-3)
透過認識上帝才能認識自己,認識自己才能更深入的認識上帝,在這兩者互動之間,我們才能區別何謂人的意志與上帝的主權。
例如,如果牧者對自己的認識不夠,沒有察覺自己驕傲的心,認為自己的講道能改變一間教會,就有可能用自己的意志竊取上帝的主權。
39節說「上帝的應許是給所有我們主上帝所呼召的人,就是你們、你們的兒女,和一切在遠方的人。」
是「主上帝所呼召的人」,不是透過彼得或牧者所呼召的人。
因此,被呼召的基督徒,不是因為牧者的講道或會友的服事深受感動,而是上帝透過牧者、會友成為一個媒介,透過我們的事奉來呼召人。
另外,上帝不是呼召某一位牧者或信徒成就上帝的工,而是呼召一個群體。
39節經文記載,上帝的應許是給所有「我們」所呼召的人,就是「你們」及「你們」的兒女,都是用複數而不是單數。
如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加拿大安布羅斯大學(Ambrose University)的曾思瀚教授,在解釋何謂呼召的著作中說:
「主呼召我們成為一群人,在世上為耶穌作見證。呼召是給群體而非個人的。」(《被誤解的呼召:重解舊約的8個呼召故事》,曾思瀚,曾景恒譯,台北:校園,2023,p140)
教會的成長與改變,不是因為上帝呼召某位救世主牧者、長執及信徒,而是呼召教會從過去到現在的每一位基督徒,才成就現今的教會。
但我們無法接受這種想法,因為接受這種想法,好像教會的成長與改變,就不是我們的功勞而是別人的功勞。
人性喜歡「英雄造時勢」而不是「時勢造英雄」。
尤其現代社會強調個人主義及英雄主義,常常忽略團體的配合性。我並不否認個人主義,只是擔心過度強調個人卻忽略團體生活。
教會正面臨個人主義的問題,我們都在期待一位救世主的降臨。期待某位牧者、長執或信徒能帶領教會人數及奉獻增加。
或許,我們期待教會出現一位彼得,讓「許多人領受了他的信息,並接受洗禮;那一天信徒約增加了三千人。」(41節)尤其在閱讀這一段經文,我們常聚焦在人數的增長以及「主天天把得救的人數加給他們」(47節)。
教會的期待總是如此,誤以為人數及奉獻的成長才是教會的目標,卻忘記實踐上帝的話才是教會的使命。
如同畢德生牧師認為的,人們容易將
「彼此相愛的誡命暫擱一旁;盤算如何追求績效,例如完成企劃方案、目標異象、統計決志人數、佈道策略等抽象目標。」(《復活的操練》,畢德生(Eugene Peterson),屈貝琴、黃淑惠譯,台北:校園,2012,p289)
或許,教會在追求個人式的英雄主義中,將教會的人數及奉獻的增長,視為一間教會偉大的地方。
但這不是教會該追求的方向,因為無論多偉大的教會或教派,在時代的洪流裡都會歷經衰敗。
如潘霍華牧師說的:
「耶穌不是來呼召一個新的宗教,而是生命。」(《冒險的上帝:20世紀12位偉大神學家與宗教哲學家之巡禮》,亨利.莫杜(Henry Mottu),朱雅芬譯,台南:南神出版,2020,p65)
雖然教會朝向機構化發展,有許多的教派林立,但重點不在於有多少教派、機構,而在於活出基督的生命。
如同今天的主題「實踐上帝的話為前提」,提醒我們基督信仰不等於是宗教,也不是為了增加人數及奉獻的機構。
基督信仰的目的,是實踐上帝的話,活出基督的生命。因此,這段經文的重點:信仰是實踐性的。
信仰的實踐寫在經文43~47節:「43使徒們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人人都因此起了敬畏的心。44全體信徒繼續在一起過團契的生活,所有的東西大家公用。45他們又賣掉田產家業,按照各人的需要把錢分給大家。46他們同心合意,天天在聖殿裡聚會,又分別在各人的家裡分享愛筵,以歡喜純潔的心一起用飯,47頌讚上帝,跟人人保持和睦的關係。主天天把得救的人數加給他們。」
這段經文我歸類七個方向來思考:
1.我們是否有敬畏上帝的心?
何謂敬畏的心?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的一句話,他說:
「因祂是主而敬畏祂,樂意接受祂的公正,甚至懼怕得罪祂勝過懼怕死亡。」(《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下冊)》,約翰.加爾文(Calvin John),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p6)
害怕得罪上帝勝過害怕死亡,這就是敬畏。因此,敬畏上帝的人就像台灣諺語「攑頭三尺有神明」,做人做事都要謹慎小心。
2.我們是否過著團契生活?
基督徒要過團契生活,因為上帝是呼召群體,不是個人。
潘霍華牧師說:
「凡不能在團契中生活的,就當小心獨處。」(《褥子團契》,奧伯格(John Ortberg),屈貝琴譯,台北:校園,2005,p23)
在團契生活中才能學習信仰的教導,例如彼此相愛的誡命。如果信仰只是個人的,其實並不需要學習相愛,也不需要學習耶穌替門徒洗腳的精神。
因此,團契生活不是為了增加教會人數,也不是要綁住大家的時間。團契生活是為了操練屬靈的生命,使我們的生命更像基督的樣式。
3.我們是否看見人的需要?
全體信徒過團契生活,所有東西公用,有人賣掉田產家業,按個人的需要分給大家。
早期的基督徒團契是共產的生活,但現今的生活不可能實施共產生活。當然有些教派或團體在實踐凡物公用的信仰精神,例如高雄錫安山、司馬庫斯部落。
但凡物公用的精神,其實在學習看見他人的需要,減少佔為己有的自私慾望。
如同達賴喇嘛的一句話:
「如果你想自私,應該要做的非常聰明。愚蠢的自私就是我們向來採取的作法,只尋求自己的快樂,卻在過程中愈來愈痛苦。聰明的自私就是為他人的幸福而努力。」(《社交天性:人類行為的起點,為什麼大腦天生愛社交?》,馬修利伯曼(Matthew D. Lieberman),林奕伶譯,出版社:大牌出版,2019,p120)
因此,凡物公用的精神,在告訴我們如何去看見及幫助社會中有需要的弱勢者。
4.我們是否認真參與聚會?
經文說「天天在聖殿裡聚會」,但現代社會不可能天天聚會,因此我將其改成是否有認真參與聚會。
在加爾文的時代,瑞士日內瓦政府為了實踐加爾文的教義,實施一條律法:只要沒去參與主日禮拜的人都要被抓去宗教法庭審判。好在現在社會沒有這個律法,不然不知多少人要被抓去審判。
認真參與聚會的目,其實是一種信仰的教導,讓我們能透過主日理解上帝的話,並在週間的生活實踐信仰。
如果我們很少聚會,自己又不追求上帝的話,對基督信仰的認識不夠深,就會延伸下一個問題。
5.我們是否同心合意頌讚上帝?
聚會及團契生活,就是讓信徒在教會中同心合意頌讚上帝。如果教會的人都不同心敬拜上帝,常為了小事吵鬧,這樣無法見證耶穌的身體。
如同哥林多前書12章12~13節說的:「12基督就像一個身體,有許多肢體;雖然身體有許多肢體,到底還是一個身體。13同樣,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隸的或自由的,都從同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而且共享這一位聖靈。」
教會是不同族群、個性、價值觀、政黨的集合體,但我們都是上帝呼召的弟兄姊妹,受同一位聖靈洗禮、成為一個身體。
因此,同心合意頌讚上帝是基本原則,不能因為對方的價值觀與我不同,就禁止對方來教會敬拜上帝或服事。
6.我們是否以歡喜純潔的心分享愛筵?
早期基督徒團契的愛筵(或愛餐),只是一起聚集紀念耶穌的晚餐,直到基督教發展成組織之後,才發展成禮儀式的聖餐。
王貞文牧師在其著作《信仰的長河—歐洲宗教溯源》指出:
「愛餐的精神是:藉著分享,不管窮人富人,人人都該得到飽足。」(《信仰的長河—歐洲宗教溯源》,王貞文,出版社:三民書局,2002,p17)
愛餐的與凡物公用的精神很像,但享用愛餐的過程中,讓我們在吃喝的交誼中理解對方。
因此,以歡喜純潔的心分享愛筵,意思是愛餐不帶任何目的,而是讓不同身份的人在餐桌上都是平等的,並增加彼此理解及認識的交流。
7.我們是否與人保持和睦關係?
馬可福音9章50節說:「你們要有鹽的作用,彼此和睦相處。」
人與人的相處一定會有紛爭與衝突,早期的基督教團體同樣也有衝突,但衝突過後要如何處理和睦的關係,這才是基督徒該有的見證。
教會內紛爭的傳聞不斷,鬧得「歹面相看」,不是你走就是我走,不爽就自己開拓另一間教會。這對教會是好或不好,這無法評斷,因為每間教會的狀況不同。
不過,和睦的關係是我們教會應該要努力的方向。
這七項的反省在告訴我們一件事:
教會要健康的成長,不是靠一個人的努力,是靠我們群體一起實踐上帝的話。
盼望,透過今天這段經文,我們一起學習實踐上帝的話,讓我們的教會可以見證上帝的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