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荃
覺得很奇怪,對不對。
媽咪怎麼突然就不回家?
媽咪不是不想回家喔。
是不能回家。
因為「爸比」不讓媽咪回家。
荃荃,媽咪偷偷跟你說喔:
媽咪是絕、對、不可能放棄你的「監護權」的喔。
「監護權」的意思,你現在不用懂。
只要知道「媽咪最愛你了。」
一定會為「你的『最佳利益』」努力哦──
「不計代價。」
你一定也會覺得很奇怪,對不對?
為什麼,「他們」要把媽咪趕出家門呢?
只不過是「媽咪現在沒錢。」
憑什麼就認定「跟著」媽咪「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他們」就像「破壞奇妙寶貝住的城市的『怪物,』」[1]對不對?
「他們」都是壞蛋,對不對?
荃荃,先聽媽咪解釋一下。
你爸比「都在說謊。」
你爸比「跟他們根本是一夥的。」
「他們」只聽你爸比的「片面之詞,」
根本沒考慮「媽咪的處境。」
荃荃,媽咪是不是都在「家裡?」
「你」是不是「一回到家,就會看到」媽咪「在家裡忙?」
媽咪為了荃荃呀──當然「也」為了你「爸比」──難道不是「都待在家裡」嗎?
媽咪為了「這個家庭,」已經先「放棄工作」了。
「沒有工作,」請問要去哪裡「賺錢?」沒辦法賺錢,請問「我哪裡有經濟基礎?」
「沒有經濟基礎,」要怎樣做才能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更可惡的是,你「爸比」竟敢當著「他們」面說:
「婚前『兩人』就已經協議:男主外,女主內;男生賺錢,處理重要的花費;女生每個月拿一定的生活費;其餘花費自付。」
這難道不是「說謊」嗎?
媽咪為了這個家,已經「犧牲多少,」你爸比竟敢「說謊。」
還指控媽咪「亂花錢?」
媽咪要不要「跟鄰居和睦相處?」
媽咪沒工作、沒賺錢,如果你爸比給媽咪這麼少錢,請問媽咪要怎樣「既要維持生活,又要敦親睦鄰?」
你爸比「整天說謊,」「汙衊」媽咪。
你爸比不是整天都在上班嗎?都不在家。
媽咪一個「女人家,」平常有困難,只能請隔壁的「王伯伯」幫忙呀。
荃荃不是最知道媽咪的嗎?
媽咪不像「大力獸」一樣可以搬動大塊的瓦礫[2]。
當然需要「男生幫忙」啊。
你爸比多過分,你知道嗎?
你爸比居然「指控」媽咪跟王伯伯有「不當往來。」
「他們」更過分,你知道嗎?
「他們」竟然「採信證詞,」認定媽咪與王伯伯有「逾越分際的往來。」
這不是「欺人太甚」嗎?
「他們」都「欺負媽咪。」
欺負我女人家:
沒收我的手機就算了,還拿它當證據。
「Line對話內容」怎麼算作證據?
憑什麼「斷章取義?」
荃荃,你又不是不知道,「王伯伯」沒結婚呀。
他這樣也滿可憐的,對不對?
平常就沒有像「媽咪」這樣的「女生」可以陪他。
王伯伯平常很照顧媽咪呀:都會幫媽咪的忙。
媽咪也「幫」王伯伯「忙」:
「禮尚往來──」
這不是應該的嗎?
荃荃,你爸比多過分,你知道嗎?
你爸比竟然「指控」王伯伯「破壞家庭,」還「指控」媽咪「出軌?」
「出軌」的意思你現在不知道沒關係,以後學校會教。
你現在只要知道「媽咪真的很愛你。」
「媽咪不想要離開家裡,」都是「『他們』夥同你爸比,把媽咪趕出家門。」
全是「他們」的錯:「他們」全部都是摧毀城市的大怪獸;全是「壞蛋。」
媽咪只想說:
「讓我見見禾荃。」
法院也同意讓我每禮拜可以看他。
再說,「孩子跟母親」不是「天經地義」嗎?
母親「就是孩子的最佳利益,」難道不是嗎?
你還敢違法,故意帶走我的孩子嗎?
周楷廉,我勸你不要太超過。
我信守承諾了喔:已經沒再跟王XX[3]「頻繁見面」了。
已經讓步到這種程度,你還要逼我到什麼時候?
做人,「留一條底線」比較好吧?
否則,不要逼我「也超過那條線。」
後果自負![4]
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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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虛構的卡通節目
[2] 虛構卡通節目某一集的情節
[3] 原文已被塗消
[4] 經楷廉的委任律師評估後,文件內容已構成「威脅。」故保留此信,供日後法庭上攻防,作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