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副實的汽燃費,該下台了
台灣的「汽燃費」這三個字,說穿了早就該進垃圾桶了。

這不只是一次修法,更是一次觀念校正:使用者付費,應從油箱擴及輪胎——只要你有踩進公路,就該為它買單。
爭議已久:汽燃費制度的公平性問題
在電動車還未盛行的年代,汽燃費的「隨車徵收制」已非毫無爭議。這套依照車種與引擎排氣量(cc數)固定收費的模式,固然簡單、穩定,但從來無法反映實際使用情況。
舉例來說:一輛一年開不到300公里的收藏老車,與一輛天天跑物流、月跑3000公里的營業車,居然可能繳一樣的汽燃費。這顯然與「道路使用者應多負擔維修成本」的初衷背道而馳。
再進一步看:隨油徵收雖然可依照實際耗油量分攤費用,但遇到油電混合車甚至電動車,就會開始稅基流失,成了「只開不繳」的新車主階級。
里程收費雖然公平性高,卻受限於技術門檻與偽造風險。而這些年來,台灣政府為求簡便,選擇繼續沿用隨車徵收,只是到了今天,電動車與傳統燃油車的比例正在快速拉近,「收費不一致」的問題已經不只是討論價值,而是公平正義的警訊。

電動車免繳?這不是永續,是補貼中產階級買豪車
根據最新數據,2024年電動車已突破88萬輛,若加上電動機車,2030年預估將達近300萬輛。若持續免收養護費,政府將每年短少超過36億元的地方道路維護財源。
更詭異的是,這些「免繳費用」的電動車主,往往是中高所得者。這就產生了一種怪現象:傳統車主替開Model Y的用戶繳稅;騎老125的工人,替騎Gogoro的白領補貼。這樣的再分配機制,已經違背了最基本的稅制設計倫理。
所謂永續,不該是高收入者的稅金天堂,而應是所有用路人公平分攤責任的制度基石。
電動車更重,壓力更大,卻不用付養路費?
別忘了,電動車的結構性問題——車重過高。
以Tesla Model 3為例,入門後驅版重達1.7噸,比起同級中型燃油房車平均高出約300公斤。若換成Model X這類大型SUV,重量直逼2.5噸,這種額外的負擔不只是對輪胎與煞車的考驗,更是對道路鋪面的持續重擊。
根據美國交通部(FHWA)資料,重車對道路的損害並非線性,而是近似四次方遞增。也就是說,一輛重量翻倍的車,對路面的破壞力可能是4倍甚至8倍起跳。這不是誇張,而是物理事實。
當道路維護費用主要來自汽燃費,而電動車卻不用繳納,這不就等於重量級拳擊手上場不買票還打壞擂台,最後要靠其他觀眾來賠修舞台?如此制度設計不改,豈不荒謬至極?
我支持收費改革,因為這不只是稅制問題,而是價值問題
身為一位熱愛汽車的評論人,我當然理解電動車的技術價值,也欣賞它們在城市空污管理與科技整合上的貢獻。但這不代表它們該被排除在基本公共建設的使用者付費體系之外。
「我使用、我負責」本應是現代文明的基本原則。哪怕你用的是鋰電池而不是95無鉛,也不應成為逃避公路養護責任的藉口。
政策的過渡期可以理解,誘因與補貼也有其戰略意義,但到了2025年之後,電動車不再稀奇,更不是稀有動物,而是一種常態交通工具。若不盡早納入徵收體系,將形成長期稅收空洞與資源錯置。
這次交通部雖僅從「更名」開始改革,但至少釋出一個方向訊號。2030年電動車納入課徵,是一次必要的制度回正。

結語:改名不是化妝,是揭露真相的第一步
這場「汽燃費改名」的風波,不是單純的名詞遊戲,而是社會價值的再定義。
若能藉由此次法規修正,讓電動車納入徵收邏輯,甚至推動更進一步的「動態收費」(如里程與載重綜合考量的模組設計),我們或許能迎來一個更公平、更理性,也更永續的用路環境。
畢竟,公路不是為電動車鋪設的紅地毯,而是所有人共同承擔的舞台。
這舞台的維護,不能只靠燃油車撐著。是時候讓電動車也繳一點入場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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