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藍白立委去年底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拉高大法官參與評議、違憲宣告門檻,51名綠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5/12召開說明會確認「三讀程序」是否適法,昨經內部評議,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據《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受理」案件僅須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評議、過半數同意,不受新法影響。至於此案能否挺進到裁定或開庭的新法「深水區」,深受法界矚目。(See:2025/05/16,中央社,憲法訴訟法釋憲案 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太報,《憲法訴訟法》釋憲案重大進展! 大法官宣布「受理」)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聯邦黨人文集》第51篇(The Federalist No. 51):野心必須用野心來對抗。(ambition must be made to counteract ambition.)正是美國憲法設計中「權力分立制衡(Check & Balance)」思想的核心。在憲法制度設計中,我們不能指望人性會自制權力,必須讓不同權力間彼此制衡,以防止專制與濫權。這正是「以野心制衡野心」的典範表述。
憲法是國家憲政秩序的根本規範,而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者」,憲法法庭更是推動國家秩序穩步前進的力量。我們期許憲法法庭大法官們能扮演好「憲法守護者」的艱困角色,推翻立法者不正當、毀憲亂政的野心,撥亂反正,重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