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我一直被一個問題攪動:「生命的真諦到底是什麼?」
想想看,在這個無垠的宇宙裡,時間是無限、空間是無盡,但我只被給了這麼短短數十年的意識與肉身。從哲學角度來看,人生的確顯得荒謬又無意義。
直到有天,我看了皮克斯的《靈魂急轉彎》。主角原本抗拒轉生,不想來地球體驗「麻煩又痛苦」的人生,可當他真正附身在一個人類身體後,第一次感受到涼風拂面、落葉的聲音、以及披薩的香氣與味蕾的大爆炸。
那個瞬間像雷劈般打醒我......
身為靈魂時的祂,就像我們國中時第一次上性教育課:「什麼都聽過,但從沒真的感受過。」
於是我發現「體驗,才是活著的證明。」
我給自己立了一個人生目標:體驗所有事物
不是只追求快樂的、成功的、光鮮的體驗,而是所有,包含痛苦、失敗、徬徨、失戀、崩潰。因為如果一切都是順風順水,那「好事」也只會淪為無感的日常。
正因為有陰影,光才顯得耀眼。
而我們活在資本主導的社會,想擁有更自由多元的體驗,說穿了就必須取得資本。 所以我努力,不是為了炫耀、不是為了證明,而是為了讓自己活得更立體,更豐富。
讓我能吃到想吃的食物、有機會去感受另一個城市的黃昏,讓我能在痛的時候痛到底,也能在喜歡的時候毫無保留地喜歡。
而這,就是我努力活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