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在D卡逛八卦補充些精神食糧,看到某篇文章「司法官在感情市場的地位」,大概就是評估頂著「司法官」的頭銜、薪水、社會地位在求偶市場上有沒有優勢。
如果是強調自己母胎單身,司法官的養成極度體系只會讓人難以親近,高工時高壓的封閉環境、同時還要面對各種神經病,除非在司訓所配對成功,受訓結束就是妥妥的求偶絕緣體了,畢竟長得帥、高、又風趣的,早就被手段高明的女生挑走了。
這年頭太多新聞法官性騷擾法官助理,前陣子還有一個檢察官追求騷擾書記官被判刑丟掉職務的,母胎單身進入這種象牙塔,只懂得法律解釋,但人與人相處的界線卻無法把持。好一點的說法,能司律上榜的多數都很自律,自律除了念書以外,都覺得一個人過得很好,生活就是被各種爭點還有申論題給填滿,上榜前就是孤獨的一個人,有交集的大概是讀書會的小圈圈。
默默的一個人看書、默默的一個人覓食、默默的一個人生活,其實也跟離開學校交友圈瞬間壓縮到不行的情況類似,不是失去喜歡人的能力,而是難以跨出自己一個人的交友圈,慢慢忘了如何與他人相處的空隙,因為自己一個人已經把空隙填滿。
司法體系內部工作有多血汗?想到前陣子跟小夥伴去兩天一夜的小旅行,小莊跟毛毛這對司法官的情侶,回到飯店裡面就各自拿出自己的筆電,也還自備75%好攜帶的矮軸鍵盤,毛毛是最操的地院法官,連假日都要把工作無償帶回家處理,看著在筆電前閱卷寫判決,說有多慘就有多慘。
如果這兩位不是在補習班就修成正果,我看這輩子小莊跟毛毛也不會有交集。
我又在脆上看到另一種說法,司法圈內部的階級意識非常重,通常而言,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對象,通常也是這種三職業,不然也是司法內部人員,講究一個現代的「門當戶對」
與其說是階級意識,倒不如說在司法圈工作的人,我們的語言通常是他人難以理解,就算是我們對日常生活吐槽的法律梗,基本上也只有司法圈的人才能有共鳴,而且我們講出來的話就特別真實,真實到傷害到一般人民的法感情。
講難聽點,套用在整個公部門的話,階級意識是往下歧視,正式的瞧不起約聘跟工友、約聘雇的看不起約用、約用認為臨雇工還低人一等。
不過阿,最有趣的應該是背景雄厚硬過鑽石的,大家都同仇敵愾,此時這時候才會自覺,原來考試進來的,才是公部門內的種姓制度最低階的奴隸。
慎選對象,求偶市場請排除司法官這個職業,真的體現窮得只剩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