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我把上一篇那些想法跟戀人分享時,戀人的反應是安靜地沉思了幾分鐘,然後說了讓我當下覺得被敲了一記的話...「我覺得妳不是『什麼事都想跟我一起做』,妳只是想跟我『一起』。」
我的內心第一個OS是反擊他「你現在是覺得我是佔有慾發作嗎?」但下一秒我突然頓悟:我忘記了戀人跟我的思維極度不同!
我用了我的思維去看待那些特殊經驗,我覺得這些事很特殊,要跟特別親近的人一起做,但對戀人來說⋯其實沒那麼特殊。對戀人來說那這些事只是剛好在某個合適的時間地點發生了,跟哪個人做,其實沒有太大差異。
以上一篇一開始提到的事情為例,如果戀人跟那個女伴做的是通俗的約會事情,像是吃飯、聊天、看電影、逛街,甚至是單純的一般性行為,那我就會覺得無所謂,因為戀人就是個poly人,這些事都很「正常」。可是如果他們做了一些不是戀人跟每個約會對象都會做的事,就會觸動我的焦慮感,因為我把它視為特殊經驗。
而一起擁有特殊經驗,對我來說是種偏愛的表現。我自己非常偏愛戀人,很多我對戀人的好,我是不會對他人做的。
跟戀人交往以來,我常常會在我們約會的日子,下廚煮飯,等他下班過來就可以享受一頓熱騰騰的晚餐。重點是我非常討厭傳統教育中女人就應該要會煮飯,「要抓住老公的心,先抓住老公的胃。」這種論調,我聽了就翻白眼。
我會煮飯給對方吃,一定是因為我很愛對方,我才會想要做這件事。我煮飯給戀人吃,不是為了收服他或服侍他,而是我把我對他滿滿的愛意呈現在那每一道菜中。
可是對戀人來說,煮飯給別人吃,主要不是為了示愛,而是「展現自己」,就像孔雀開屏一樣。
所以當戀人剛跟我交往時,很興奮地來我家煮過好幾次飯,我就用了我的思維認定那是他「愛我的表現」,以致於當後來我發現他也有跟某個不是女友等級的女伴一起煮過飯,他只是因為我家有廚房,給他有表現的空間,做他喜歡做的事,那個時候我真的很傷心。
雖然事後溝通完,我知道了這只是因為兩人的思維落差造成的誤會,但我之後還是出現了戀人要煮飯給我吃,問我想吃什麼時,我無法再像以前那樣雀躍回應,以及我有一段時間都不再想煮飯給戀人吃的狀態。
我的確不是什麼事都想要跟戀人一起做,我很能享受獨身的狀態,但我想要跟他的「一起」,其實是因為我還是想要被偏愛。我想要戀人像我偏愛他一樣,也時時刻刻想到我,想跟我一起做很多事,包括想出某件是他只會想跟我做的(或說為我做的)他覺得很特別的事,創造我們專屬的回憶。
不是要獨佔,不是要封鎖戀人的自由,我真心接納戀人不只愛我,也愛別人。沒有要限制他「什麼都不可以跟別人做」,但我想要戀人做出「以我的思維」讓我覺得我很特別,我有被偏愛的事情。
行文至此,我突然想到,其實戀人是有做出數件讓我覺得我有被偏愛的事情的,這些事情有大有小,但他的確有讓我感到自己對他而言很特別(大腦瞬間開始冒愛心),秉持不過度放閃,不讓別人不舒服的原則,我就留在我的日記裡好了。
但我想補充,如果你在開放式/多重伴侶關係裡也有諸多掙扎、疑惑跟情緒,有時候或許可以考慮在遇到覺得因為對方做了某件事而不開心時,先用自問自答的方式先跟自己聊聊,找找自己不開心的原因,再跟伴侶分享你的想法,可能是個會對溝通和建立共識有幫助的做法喔!
另外,專屬兩人特別的事情,剛開始也可以由你提出要做什麼,讓對方有參考的依據,知道什麼事情對你來說會是能「讓你覺得」自己是特別的,這樣他之後也會比較有可能自行創造出讓你覺得自己有被偏愛的感覺的事喔!
《當「特別」這件事已經被多方共享,我如何確信「我對你而言是特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