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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思齊(本篇收錄於「極光」現內含超150+感情專文,有吸引力養成、分手療傷、性覺察、感情詐騙、迴避型人格、女權探討、高端反殺術、我想和你談的十場戀愛,文章連結點我),本篇為婚姻的五件大事續篇建議合併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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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在《極光雜談EP06》那一篇〈婚姻的五件大事〉裡,我寫到婚姻裡的五個關鍵角色:
性慾的對接者、情緒的投遞站、基因傳遞的共同人、財務壓力的分擔者,以及未來衰老時的身邊人。
那時我只是想把結構講清楚,沒想到這組比喻竟然讓不少讀者敲碗,說很有感,希望我能一項一項拆開來說。我聽見了,所以今天,就從第一件大事開始聊起——
「性慾的對接者」,到底是什麼意思?
本篇獻給那些在婚姻裡假裝不渴的人
也獻給那些明知道彼此已經不再有慾望,卻還在演「我們很正常」的夫妻。這不是一篇教你怎麼重燃激情的指南,這是一封關於承認「性不合」之後,人該怎麼誠實活下去的備忘錄。
📘導讀
這篇要談的,是婚姻五件大事裡最尷尬的那一件。你會發現,很多夫妻之間最大的謊言,不是「我愛你」,而是「我們很合」。看完你會明白,為什麼有些人寧可在外面找一夜情,也不願意在床上跟枕邊人坦白說「我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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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第一次跟我提到這件事,是在咖啡廳。她攪著拿鐵,眼神看向窗外,然後很輕地說:「我已經快一年沒碰我老公了。」
我以為她會接著抱怨什麼,或者哭。但她只是苦笑一下,繼續說:「最奇怪的是,我們都假裝這很正常。」
這句話讓我想起一個殘酷的事實:現代婚姻裡,性慾不合可能是最普遍,卻也是最不能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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