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草案,新制將自明年元旦生效。製造業、一般飲食業等的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新台幣8萬元,調升至10萬元,同時,裝潢業、旅宿業等業的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4萬元,調升至5萬元,幅度均為25%。
現行規定,小規模營業人若每月貨物銷售額8萬元以下、銷售勞務4萬元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近年隨經濟蓬勃發展,物價、營業人銷售額均有所成長,但營業稅起徵點已17年未調整,朝野立委多次反映起徵點有偏低情形,財政部允諾研議調高的可行性,以確保租稅公平合理。
財政部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上漲情形,研擬調整營業稅起徵點,並於今天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草案。根據草案,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起徵點將由每月銷售額8萬元,調高為10萬元。
同時,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與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起徵點由每月銷售額4萬元,調升為5萬元。
財政部表示,此案對小規模營業人是屬有利影響,且在小規模營業人負擔合理稅負前提下,減輕徵納雙方成本,預告期間定為30天,至11月22日止;新制將於114年1月1日生效。
新聞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8311328
Summary:
銷售貨物的營業稅起徵門檻,將從目前的每月新台幣8萬元,調升至10萬元;銷售勞務則擬由每月4萬元,調高至5萬元。新規定預計明年1/1上路
過了這麼久,財政部終於願意調整起徵點之門檻金額。早在6-7年前在進行有關外國公司電子商務之相關網路銷售課稅制度研究時,就已討論過啟徵門檻是否需要一併調整,畢竟相對於歐洲或者是日本、新加坡等已開發國家,台灣的起徵點實在是相對較低。
提醒一下,只要當月的銷售額有達到起徵點門檻(貨物10萬/勞務5萬),記得要去辦理稅籍登記,尤其是透過網路平台之銷售業者,相關資料其實稅局滿容易抓的到的。另外即使到了起徵點,每月銷售額沒有20萬者,仍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適用小規模營業人,並按1%之營業稅率(而非標準的5%)來繳稅。
題外話- 娛樂稅就沒有起徵點喔! 設一個夾娃娃機或投籃機就算一個月只賺個10元也要去辦理娛樂稅登記並課稅。看來政府控制者大筆稅收,就為了維持幾十年前早已過期的思想- 基於「寓禁於徵」之目的而對奢侈性較高之娛樂消費行為課稅,而多課徵的娛樂稅,仍然沒有打算剔除這不適宜之稅制(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