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章是神在西奈山向以色列全會眾直接宣告律法的章節,經文核心為「十誡」(出20:1–17),隨後神以雷轟、閃電等強烈顯現彰顯祂的威榮,使百姓驚懼(出20:18–21),最後補充關於築壇的律例(出20:22–26)。這一章揭示:得救的百姓不只要敬拜神,更要按神的心意活出聖潔的生活。本文將從三個層面,探討本章的屬靈意義。
一、神親口頒布的聖潔標準:十誡(出20:1–17) 十誡不是出於人的智慧,而是神親口說出的話(出20:1)。開頭神宣告祂的身份與作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20:2)十誡不是冷冰冰的命令,而是與神立約關係中的應有回應。神先施恩拯救,然後呼召順服與聖潔。 十誡可分為兩大類: 1. 前四誡:關乎人對神的關係(出20:3–11) 不可有別神。 不可雕刻偶像。 不可妄稱神的名。 守安息日為聖。
這些誡命強調神的獨一、超越與聖潔,也教導人如何正確敬拜。敬拜不是隨意的情感流露,而是以敬畏與尊榮對待神,承認祂為生命的主宰。 2. 後六誡:關乎人與人的關係(出20:12–17) 孝敬父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 不可貪戀。這些誡命涵蓋家庭、婚姻、財產、誠信與內心動機,是一個聖潔社群的基礎。神關注的不只是外在行為,更是內裡動機——如第十誡指出的「不可貪戀」,觸及人心深處的私慾。 十誡至今仍是神道德律的核心,不僅適用於以色列,也啟示出神對全人類品格與社會秩序的標準。 二、神顯威榮,使人知罪(出20:18–21) 神的話語甫說完,山上便有雷轟、閃電、號角聲和煙雲(出20:18)。百姓遠遠站立,驚恐地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出20:19) 摩西安慰他們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祂,不致犯罪。」(出20:20) 這段經文顯示一個關鍵屬靈原則:神的律法與同在是為使人知罪、敬畏,而不是讓人遠離祂。 當人對神失去敬畏,律法就成為一紙空文;但當人心因神的聖潔而戰兢,敬虔生活才有根基。 今日信徒雖因基督得以坦然親近神(來4:16),但不應失去對神聖潔的敬畏。敬畏不是恐懼,而是知道祂是誰、知道自己是誰,並願意順服祂的話語。
三、神設立敬拜的規範(出20:22–26) 神再次強調:「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對你們說話了。」(出20:22)這提醒以色列人:神是親自啟示的神,敬拜不可隨己意而行。神進一步規定築壇的方式——要用泥土、天然石頭築壇,不可用打成的石頭,也不可有台階(出20:24–26)。 這些規定不只是形式,而是教導屬靈原則:敬拜要簡樸,不憑人的裝飾與手段,以免本末倒置。敬拜要聖潔,不可帶著驕傲與表演之心,不設高臺,表示人不能抬高自己。
這提醒今日教會與信徒:敬拜的本質是以神為中心,除去自我與虛榮,不憑形式吸引人目光,而是專注在神的榮耀上。 《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不只是誡命的清單,更是一個屬靈立場的宣告。神先拯救,後頒律法,顯出祂既是慈愛的救主,也是聖潔的王。祂所要的,是祂子民在日常生活中真實地敬拜祂、尊崇祂,並彼此相愛、誠實、聖潔地活出見證。 甚願我們不是把十誡當成古舊規條,而是視為與神立約生活的根基。讓我們因敬畏神而遠離罪惡,因認識神而活出祂的榮美,作神在地上的見證人,直到祂再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