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既成道路雖受都市計畫限制,無法自由使用,但透過容積移轉制度,仍有機會發揮土地價值。只要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既能保障自身權益,也能促進都市土地有效利用。
什麼是容積移轉?
「容積移轉」是指將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既成道路)的建築容積,依法移轉到其他可開發的土地上。這樣一來,原本無法自由開發的土地,便能透過容積移轉獲得合理補償,而接受基地則可增加建築量體。
步驟一:確認土地資格
- 確認你的私有既成道路是否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 建議攜帶土地資料至地政事務所或都市發展局查詢,以確保符合申請資格。
步驟二:準備申請文件
申請容積移轉時,需準備下列文件:
- 容積移轉申請書
- 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
- 土地登記謄本
- 土地權狀影本
- 其他主管機關要求之資料
步驟三:辦理贈與登記
根據規定,私有既成道路需「贈與」給政府成為公有地,才能完成容積移轉。完成贈與登記後,主管機關會核發「可移轉容積證明」給所有權人。
步驟四:容積移轉至接受基地
持「可移轉容積證明」即可將容積移轉至符合資格的接受基地,增加該基地的開發容量。
注意事項
- 容積移轉有上限,通常不得超過接受基地基準容積的30%,特殊情形最多可達40%。
- 申請流程及細節,建議尋求專業地政士或律師協助,保障自身權益。
- 各縣市規定略有不同,請以當地主管機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