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開始自己出來接案後,好像因為太自由了,總覺得造成大家對我有種直觀上的誤解。
意思就是我看起來好像過得很爽,但實際上呢?非也非也(菸)
此篇,特地來寫寫,自己出來接案的真實情況,提供日後有想要創業的人參考參考。主要會呈現兩種面向:
第一:當老闆發薪水真的不容易(雖然我不是老闆),只要多養一個人.你就得更加努接更多案子,因為通通都是每個月固定的開銷。
第二:其實你領的薪水只要不是最低薪資,在中階水準以上,要自己出去接案,想要每個月都穩定保有跟領薪水一樣的收入,難!
大部分都是上個月接到好一點的案子,但是領款很慢,這個月可能因為上個月有打工,所以有幾千元的收入,這樣起起伏伏的狀態。
目前的狀況就是我可能每個案子大概接案的價格都在兩萬上下,但根據我以往的薪水,一個月至少要接兩萬的案子2~3件。
實際上的狀況來講,這是不可能的,又不是天天都在過年。
當然一次就接到價格優渥的案子也是有的,但那機會可以說是較少,接到了也只是打平其他沒有收入月份的開銷而已。
但如果接含裝修工程的案件當然就不只,還可以說是一年只要3~4個案子,就可以抵過一個一般上班族一年的收入了。
由於我短期內還必須撥出很多時間來斜槓其他事業,我暫時不走這個路線,因為那操勞程度也是呈正比暴增的,畢竟需要斜槓其他事業才是我真正決定自己出來接案的主因。
我本身好一點的是,因為我自己會看命盤,知道什麼時候出來做事,會剛好踩在運上,有不少機會&當年度會容易有案源,只要克制自己不要亂花(雖然很難),都還過得去,所以不至於太焦慮。
但如果我沒有這項優勢,要我自己出來做,恐怕我還是覺得領薪水最爽,煩歸煩,每個月如期入帳的那一瞬間,至少是爽的。
所以說,大部分的時候,除非已經累積了一些家底(或者你本來就有家底),可以撐過收入甚少的月份至少一年(我是不到一年但我會看命盤XD),不然要冒然的裸辭創業,不是明智的選擇。
或者,你有金主也是可以拉~~~
畢竟世間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夠巴結找到一個金主協助自己創業,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呢(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