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最受矚目的重磅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第二季剛剛播畢,許多觀眾紛紛稱讚劇情依舊引人入勝,不輸第一季的氣勢。說到當年第一季的空前成功,相信大家仍記憶猶新——不僅獲獎無數,收視率也創下高峰,更重要的是,在台劇市場尚未回溫之際,《與惡》點燃了觀眾對台劇的信心,也奠定了日後以社會議題為特色的創作風格。
因此,在介紹第二季之前,本集將帶大家回顧經典的第一季。當年劇中探討的議題包括:媒體殺人、死刑爭議、精神疾病去污名化……等。重溫這部作品,我們發現《與惡》第一季是一部既沉痛又極其溫柔的劇集。在當年發生了多起刺痛社會的案件之時,《與惡》如同一把劃開傷口的手術刀,直視社會的瘡疤;而後透過「對立共棲」的角色編排,讓加害者家屬與被害者家屬得以展開對話,再以一張名為「理解」的裹布,溫柔包紮彼此的傷痕。
「理解」無非是兩季的《與惡》最重要的探討核心,無論是加害人家屬與被害者家屬之間、人權律師王赦所堅持的動機釐清與程序正義,亦或是我們對精神疾病患者的誤解所導致的污名化,乃至媒體報導的偏頗如何製造社會對立,《與惡》都透過一個個真實鮮活的角色,帶領觀眾以上帝視角,全觀人性的掙扎與體制的困境,進而開啟理解的可能性。對立共棲的編排手法,讓我們有機會理解對立立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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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我們與惡的距離》整體分析之前,我想先拋出兩個核心問題:為什麼要理解?以及我們該怎麼理解?
01|理解的方式:從對立走向對話
如果從劇情角度來看,「怎麼理解」這個問題似乎比較容易回答。《與惡》的編排採用了「對立共棲」的結構手法,讓原本立場對立的人被迫共處,從而創造出對話與理解的可能性。好比喬安與大芝,一個是被害者家屬,一個是加害者家屬,卻又是職場上的上司與下屬,又或是被告的辯護律師王赦與是媒體人也同為受害者家屬的昭國。
對於這樣的設計,編劇呂蒔媛謙虛地說自己寫得太狗血。但我們認為,這種安排除了讓兩季都維持極高戲劇張力,也讓現實中難以觸及的情境,得以在戲劇中展演。正如導演林君陽所說:「我們在生活中無法抵達的地方,有時候可以透過戲劇帶著我們一起去。」
02|戲劇的功能:為現實無法開啟的對話留一扇窗
也因此,我們需要戲劇。這正是《與惡的距離》播出當時能對社會造成如此震撼的原因。
在它之前,幾乎沒有一部台劇這麼直指社會傷口——尤其是「死刑」、「加害者家屬」、「程序正義」這些高度敏感且充滿爭議的議題。那時候鄭捷案與小燈泡事件讓整個社會陷入情緒化對立,大家三餐罵廢死聯盟、罵為鄭捷辯護的律師王致豪(也是劇中王赦的原型)、罵加害者家屬,甚至連鑑定的精神科醫師與判決的法官都難逃「恐龍法官」的罵名。
但《與惡》讓我們第一次有機會,看見這些被過去輿論排斥的角色——加害人家屬、死刑辯護律師、精神病患本人——他們其實也是某種形式的受害者。
03|理解是為了風險控管,而不是太濫情
回到前面那個問題:為什麼要理解?這可能聽起來像雞湯,好像又是那種「要溫柔啊、要體諒啊」的說法。
但理解的目的從來都不只是憐憫,而是為了「風險控管」。
當我們不去理解一個人的墜落,這個墜落就無法被預防、無法被承接,它就可能演變成一道巨大的傷害,撕裂整個社會。
好比在李曉明的一聲槍響之下,碎裂的不單只是無辜的個體亡魂,而是整個社會的信任,都跟著一起陪葬。
因此,許多人認為《與惡》談的是廢死,但事實上,它更關心的是「理解」犯罪背後的成因。就好比王赦所言:「在有死刑的制度的現在,他殺人就該死,我不會多說什麼,但是在殺了他以前,如果我們想辦法找到犯案的動機、找到真相,是不是才能預防下一次事件的發生。」真正聚焦死刑議題的,是後來的《八尺門的辯護人》,但也因為《與惡》在前,開啟了一扇理解之窗,觀眾才更能接住《八尺門》的討論。
直面傷口,是理解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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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理解是處理情緒的一切起點
理解最具功能性的意義,除了風險控管以外。再來,是對家屬的撫慰。在劇中,大芝一開始對哥哥仍心懷怨恨,覺得都是他害家破人亡,但當她嘗試去理解哥哥為何會變成這樣時,她說出:「我發現我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我也逃不了,只有願意去理解、去面對,我才能走出陰霾。」兩個家庭之所以能慢慢走向復原,都是從願意直面傷口的那一刻開始。
當喬安終於走進弟弟的房間、回到出事的電影院,說出「我真的過不去」時,那其實就是他開始願意走向「過得去」的開端。而當李爸李媽願意拿出哥哥的照片、討論兒子的狀況時,雖然遺憾最終沒能等到真相,卻是首次打開自我療傷的可能。
整部劇讓我們看見:復原的契機,來自於對傷口的凝視,而不是逃避。
無論是面對失去孩子,還是生命中的重大情緒挫折,情緒往往是由憤怒、自責、不甘、疑問...等複雜感受,交織出來的結果。像喬安的情緒就不是只有「氣奮」,更多的是對孩子的愧疚。因此,剪不斷、理還亂是情緒在腦內膨脹的結果。
但很常在梳理情緒的朋友應該不難發現,每當我們有辦法理解情緒的連動與脈絡之時,就能讓高漲的情緒“至少”平復一半。
以我自己為例,每當情緒糾結,我都會用心智圖、用上帝視角去拆解它們的連動,找出其中的「不甘心」與「無法接受」,開始情緒排毒,因為這兩個情緒如果不處理,人就會開啟否認狀態,根本沒辦法進入後續的復原與療傷。
而事情如果已經發生了,這兩種情緒,在這階段,也毫無意義。所以,試著去排解「不甘心」與「無法接受」的情緒,後續才能為療傷開路,而我們往往會發現,「不甘心」的背後,其實只是無法安放的無力。我不甘心孩子被害,但那不是我能控制的。
02|理解不等於原諒,但能讓仇恨少一點毒性
因此,這時我們的情緒要走向「課題分離」,放掉那些非我能控之事,才能放過自己,而在課題分離以後,我們也必須承認,還是有些情緒並非是靠理解就能揉開傷痛的淤積。
好比:思念與捨不得。就算今天喬安理解了自己傷痛背後多藏的是愧疚的無能為力,亦或是她理解了李曉明的犯案動機,但理解還只是「知的層次」,失去孩子的痛苦,伴隨的思念,不是靠理解就能安放,更遑論原諒,理解只是能讓仇恨少一點毒性。
剩下的思念、捨不得,我們往往只能耐心地陪自己走過,用時間來稀釋悲傷的濃度。
我們到底要「理解」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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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理解」,我們第一個直覺會想到的就是:「為什麼殺人?」也就是釐清犯罪動機。但這一季的劇情,其實反而沒有著重在這一點。李曉明的角色原型是鄭捷,而鄭捷當年也幾乎是火速伏法,劇中這樣的安排,反而是留給觀眾一個反思:「我們這樣的快速處理,真的好嗎?」
但第一季中的兩位加害人,一位被暗示是自戀或反社會人格的李曉明(對應鄭捷),另一位則是精神疾病的黃昌(對應王景玉),但都沒有太多犯罪動機的交代。所以,第一季的重點其實並不是要觀眾去理解「加害者為什麼殺人」,這個命題其實是第二季才會完整探討的。
01|人權律師王赦到底在堅持什麼?
這一季真正讓觀眾進入理解的對象,其實是「王赦」這個角色。王赦的原型人物——黃致豪律師,曾擔任多起社會重大案件被告的辯護律師,一度被稱為「魔鬼代言人」。劇中王赦所面對的質疑與現實中如出一轍。
但由於法律是一門門檻極高的專業,當年的社會氛圍下,大眾難以理解法律人所堅持的程序正義與制度細節,對於民眾而言,正義往往只有應報的可能。但法律人看的卻是「這個人怎麼被定罪」,關注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我們很容易覺得他們在鑽牛角尖,但其實他們是在守護體系的根本。
02|你以為是「斤斤計較」,其實是守住整個體系的根本
這些程序細節一旦出錯,整個司法就可能崩塌。大眾立場是「殺了人就該償命」,但法律人的立場是「就算他殺人,也不能違反程序正義」。我們用黑白分明的善惡觀在判斷,但他們活在灰階的論證之中,這也就是《八尺門》中講的:「法律不只是語言,而是一種觀點。重點在誰的觀點?」
法律最困難的地方在於:它永遠不是一條清楚的標準線。它是觀點的博弈,是立場之間的拉扯。你說他是壞人,但他也有人權;你說他該死,但他也該有審判的程序。這些觀點的交鋒,才是真正的法律現場。
最簡單的理解方式就是——如果今天你讓民意主導了「結果正義」而忽略了「程序正義」,那明天制度失控時,可能輪到你被踐踏。所以他們在乎這些你覺得「龜毛」的細節,目的就是要防止整個系統崩壞。
理解之後,才發現原來我們與惡這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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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赦之所以堅持,也來自他的個人經驗。年輕時,他曾差點搭上一班要去砍人的列車。只是很“幸運”的剛好錯過,他才沒成為犯罪者。
這段人生經驗讓他深知:惡不是遙不可及的東西,很多人之所以沒成為犯罪者,只是因為「幸運地沒走到那一步」。家庭、基因、環境、選擇,所有條件一旦錯置,每個人都有可能墜入深淵。
「我們與惡的距離」其實有兩層解釋。第一層,是我們在媒體效應下所參與的間接惡意,像是情緒發言、標籤傷人;另一層,則是提醒我們,惡比想像中更近,甚至可能源自疾病、家庭與環境交織的現實。例如思覺失調的思聰,他的墜落並非出於意志,而是身心與社會的多重壓力。
與惡的距離,不是「我們與他們」,而是「我們每個人與可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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