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不足及建議
第一,本研究撰寫到10的〈綜合討論、結論與建議〉之前,其實寫了二十二萬五千餘字,經過刪改後才成為現在的模樣。刪除的部分多是我們自己感受到的案例與經驗。其中有一個是假性滿足的概念。
因為我們自己的生活中體會到,需求的滿足並非都是真實的滿足,有些則會產生假性滿足,導致某些自戀、自貶或自我陶醉的現象。
本來是寫來闡述某些愛的需求亂象,使需求階層的論述能夠兼具正向與負向的平衡,但後來發現概念的統整有些零亂,穿插在各階層中也會增加理論的複雜度,也不符我們研究目標的「易於使用的愛之理論」之原則,故將與此概念有關之文章全部刪除。
但是,我們認為假性滿足有研究必要。
因為假性滿足的概念涉及許多現代亂象的根源——即「自以為是」。
例如混有尊重需求的自我實現之假性滿足者,他們會傾向表現自己,但又不容批評與質疑,只接受讚賞與認同,或是名氣——無論是善名或是巨大的惡名——他們會在此巨大的名氣中感受到經自己內心詮釋過後的「社會敬重」。
至少,他們被大量討論,而不是庸碌的無所作為的一生。
甚至覺得自己的人生意義便是為這個世界帶來震撼、帶來改革、帶來全新思維,或這個社會不能不知我的感受,因為我代表普羅大眾的追求與痛苦。
而自我實現的假性滿足之愛,則舉我們實際生活中聽過的案例:丈夫覺得自己為了家庭付出,為了兒女付出,還為了父母付出,然後在生活中對於自己一雙皮鞋穿破了再補再穿十分自豪,還不時向兒女宣揚自己衣服破了依然繼續穿的美德,然後還對兒女說:「你看我多忠心,多顧老婆,都沒有外遇。」但又向兒女訴說生活不美滿,工作那麼累回家,妻子卻要出去學才藝,也不知要在家裡陪他等。
這位丈夫似乎滿足于虛假的自我實現中,並將「外遇」當成了男人應得權益之一,認為自己是因責任感才放棄「外遇」,因此他要獲得身為丈夫的其它權益,例如妻子要負責生活的美滿、妻子要放棄那些才藝課程補償他工作辛苦的付出等。
所以,我們建議可以研究「假性滿足」的相關概念,也許可以讓某些人產生自覺,又或提供某些身陷其中,或即將身陷其中者能夠警覺。
第二,我們效仿佛洛姆以藝術理論為框架去建構愛的理論,其結果令我們滿意。以此為框架去逐一論述也顯得毫無窒礙。
不過,我們還有很多想繼續論述但時間不夠的(受限於碩士的畢業年限)。
例如「愛的情緒(情感)」的論述,本來我們想要把中國五行的情感生剋關係論述進去,而「愛的人格(思想)」所提到人格意識空間結構圖,我們也發現五行屬性的相關。如真我屬金、身體屬土、假我屬火、社會潛意識屬木、集體潛意識屬水。
如果將與之相應的「愛的情緒(情感)」一起進行論述,又會產生什麼結論呢?
這也是我們極感興趣的一環。
而藝術與愛的內在構成本就有同質性存在,而設計的概念,據我們觀察的理解,設計的理論可能會比藝術要更貼近愛的運作內容。
因為當代的設計,是不能心中沒有使用者的。
但現代藝術可以。
故此,設計理論與愛的結合研究也可以是一種新的方向。
最後,我們最感興趣的是「鏡」的研究。
本來寫這篇論文時,我們對於「鏡」要如何論述是沒頭緒的。
所以,可以找到相關概念論述出「鏡」的十原則時,連我們自己都感到驚喜。
而且,我們還發現榮格對於同時性得以發生的前提假設與我們自己體會到的一樣,這讓我們更想對其深入研究,也想研究同時性與「鏡」的相關之處。
畢竟,關於同時性的「有意義之巧合」,我們有一套自己用起來還算不錯用的公式,還有幾個與我們有相似體驗的學員可供討論。
如果真能以科學實證驗證出「鏡」的運作是真確有其事的,那麼,一個大家都學會「感受互換,角色輪替」的世界將會是如何?
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願別人如何待你,你便如何對待別人」這些古老訓示有了科學的依據,人們又會如何去生活呢?
而我們人類的「愛」又會產生什麼變化呢?
我們對那樣的世界很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