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保險市場中,除了自然人可以購買保單外,部分保險公司也允許法人實體(公司)作為保單持有人。這種安排多見於高額壽險、團體醫療、資產傳承及企業財務規劃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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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作為保單持有人的可行性在香港,根據《保險業條例》,保單持有人可以是具備法律資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法人持有保單的情況主要出現在以下幾類產品:
1. 企業主購買的關鍵人壽險(Keyman Insurance)
2. 員工福利或高管福利計劃
3. 企業財富管理與資產配置
不過,保險公司在核保時會要求法人提供:
• 公司註冊證明(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公司章程或組織章程大綱
• 董事會會議記錄(批准購買保險)
• 財務報表(用於評估承保風險與保額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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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持有保單的主要好處
1. 財務規劃與稅務優化
• 保費支出可作為企業成本(視乎稅務安排與保單性質,需符合法例及稅務局規定)。
• 保單現金價值可作為企業資產,增強資產負債表的穩定性。
2. 保障企業運營
• 關鍵人壽險可在企業重要高管或核心技術人員意外離世時,提供資金補償,幫助公司渡過營運危機。
3. 資產傳承與股權安排
• 保險賠償金可用於股東協議(Buy-Sell Agreement)資金來源,確保股權順利轉讓,避免爭議。
4. 靈活的資金運用
• 部分投資型或儲蓄型保單可作為企業的低風險資產配置工具,並可在需要時透過保單貸款方式獲取流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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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一般只接受香港當地公司
大多數香港保險公司只接受在香港註冊的公司作為法人持有人,原因包括:
1. 法律管轄與合規
• 香港公司受香港公司法及保險業監管機構(IA)規範,核保及理賠程序更明確。
2. 風險控制
• 當地公司信息透明,可通過公司註冊處(CR)及商業登記處(BR)核實,降低洗錢與欺詐風險。
3. 稅務與資金流
• 香港本地公司在稅務、資金轉移及合規審查上更易操作,國際公司可能涉及跨境稅務與外匯管制,增加保險公司的合規負擔。
4. 理賠與法律執行便利性
• 若發生理賠爭議,本地公司更易透過香港法院解決,執行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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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科技初創的關鍵人壽險佈局
背景
一家在香港註冊的科技初創公司,創始人兼技術總監是公司核心人物,負責研發與技術方向。公司估值快速上升,並吸引外部投資者關注。
挑戰
創始人健康狀況雖佳,但一旦遭遇突發意外,研發進度、投資者信心與公司估值都會受到嚴重衝擊。
解決方案
公司以法人名義向香港保險公司購買一份高額「關鍵人壽險」:
• 保單持有人:公司(法人)
• 被保險人:創始人兼技術總監
• 受益人:公司(法人)
效果
1. 財務保障:萬一關鍵人意外離世,公司可獲得一筆理賠金,用於招聘替代人員、補充研發資金、維持營運。
2. 投資者信心:投資人知道公司有應對人事突發的財務預案,風險管理能力更受肯定。
3. 稅務與帳面優勢:保費計入公司成本支出(需符合法規與稅務條件),現金價值部分可作為公司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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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企業限制與應對策略
雖然香港保險市場對法人持有保單相對開放,但在實務中大多數保險公司僅接受香港註冊法人,對海外法人持有人會有以下限制:
1. 常見限制
• 身份與實體驗證困難:跨境公司資料不易即時核實,增加合規成本。
• 反洗錢(AML)與稅務透明要求高:需符合 CRS(共同申報準則)及 FATCA(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規範。
• 理賠與法律程序不便:若持有人在境外,法律管轄與執行成本較高。
2. 可行的應對方式
• 設立香港子公司:由本地子公司持有保單,滿足保險公司的合規要求。
• 選擇接受境外法人的保險公司:如有特定合作銀行或保險集團的跨境專案,可突破地域限制。
• 提前準備完整文件:包括公司註冊文件、財報、股東結構、反洗錢聲明等,縮短核保時間。
3. 特例:富邦保險
• 富邦人壽(香港)是少數可以接受台灣註冊法人作為保單持有人的保險公司之一。
• 優勢在於兩地金融機構關係密切,且富邦集團同時在台港兩地持有保險與銀行牌照,能進行跨境審核與合規管理。
• 適合有跨境業務、資金流主要集中在台港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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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作為香港保單的持有人,能為企業帶來資產保障、財務規劃及營運穩定性等多重好處。然而,因為法律、稅務及風險管理考量,大部分保險公司僅接受香港註冊的法人實體。
對跨境企業來說,除了考慮在香港設立法人外,也可尋找像富邦人壽(香港)這樣可接受台灣法人的保險公司,靈活規劃跨境資產與保障方案。
建議企業在規劃前諮詢保險顧問及專業稅務律師,確保保單設計與公司財務目標、合規要求一致,才能發揮最大效益。
M.
M&P 傳承誌主筆
Mind & Purpose in Every Pl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