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媒觀實習生 丁家榆 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研究生
近期台灣社會因幾起高齡駕駛事故,使得「高齡駕駛」頓時成為輿論焦點,相關報導充斥新聞版面,引發大眾對年長者駕駛能力的擔憂。其中值得我們去思考的是,當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恰好是年長者時,媒體往往會將其年齡放大檢視,例如部分媒體標題會將高齡駕駛形容為「人肉計時炸彈」,或以「又是老人開車暴衝!」等聳動字眼,強化「高齡等於危險」的刻板印象。這樣的敘事模式,將特定年齡層推上風口浪尖,成為眾矢之的,不僅煽動了社會恐懼,也無形中助長了對老年人的年齡歧視。
儘管媒體將開車肇事焦點鎖定高齡駕駛,但數據顯示,65歲以上駕駛的事故事件數,其實遠低於年輕與中年的駕駛,根據交通部2024年統計,整體交通事故中,25‑64歲的成年人占比最高,達約 64.6%;其次為18‑24歲的青年族群,占比約 16.9%;65歲以上高齡駕駛者雖然事故件數不斷攀升,但占整體事故比例約為 14.9%。若從肇事原因分析,18-29歲的年輕族群和65歲以上的年長族群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肇事者,但年輕族群肇事主因多為酒後駕車、超速等,而年長族群則多為未依規定讓車、違反交通號誌、轉彎不當等。由此可見,事故類型與風險特徵並不相同,開車肇事並非單純僅是年齡因素所致。交通部長陳世凱在「高齡駕駛人駕駛管理制度」記者會上的說明,也明確指出:「雖然目前社會高度關注高齡駕駛的安全問題,但從數據來看,高齡駕駛雖然傷亡數高,但肇事較多的其實是18至24歲族群、高齡駕駛的換照率也有93.5%,盼社會大眾不要誤解高齡駕駛。」這表示,若媒體單純以年齡作為交通肇事的因果推斷,不但有失公正,也忽略了制度與多元因素的重要性。
媒體再現僅以年齡作為唯一框架時,報導不免容易落入偏見,且忽視高齡者的多樣性與能動性。因此在報導事故時,應將焦點放在個人具體的駕駛能力、身心健康狀況和安全教育的評估制度上,例如強化駕照再評估制度、改善道路設計、推廣高齡駕駛教育,將能促成社會對老年議題更平衡且具建設性的討論。同時,媒體更應積極報導活躍高齡者的故事,呈現老年生活的多元面向與豐富可能性,例如在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90歲、100歲以上的選手在田徑場、游泳池、羽球場上展現堅定的身體能力與訓練成果,這些高齡選手中,有人五、六十歲才開始運動訓練,依然能透過持續努力維持良好體能;有人克服病痛與傷勢重返賽場。這些故事不僅顛覆年齡等於退化的既定印象,也提供了大眾在老年議題上以能力取代年齡的思考方向,而非以偏概全的貼標籤,限制高齡者展現自我的機會。
當媒體選擇用「能力、行動與貢獻」來框架高齡者,就能讓社會理解:老年不等於消極、退化或負擔,而是一段仍有創造力、影響力與公共價值的生命階段。這不僅能減少年齡歧視,也能為高齡化社會注入更多信心與合作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