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前曾說到︰1082年,殘破的拜占庭帝國為了抵抗諾曼人入侵,自願授予威尼斯大量特許權,以交換該城的海軍支援。
這些特權若是轉換一下視角,跟十九世紀的「不平等條約」其實很像的:一、在帝國能完全自由貿易→開港通商
二、威尼斯商人完全免稅→協定關稅
三、君士坦丁堡擁有自我治理的「威尼斯區」→租界
……
而事實上,在最開始,滿清和鄂圖曼等國,確實也是把不平等條約的諸多權利,當作「帝國授予的特權」來理解的。
在這個狀況下,拜占庭與威尼斯的約定不只相近,甚至還猶有過之:例如協定關稅可不是免稅啊!
為什麼一代明君阿列克賽一世會願意這麼大幅度的「讓利」給威尼斯呢?
除了局勢緊急外,恐怕阿列克賽一世當下,並未想到收回這些權利的困難度:他或許認為,等到帝國度過危機後,要收回特權,還不就是一道詔書的事!
如果他真的這樣想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
隨著時間過去,帝國經濟開始重度依賴於「威尼斯商人」的貢獻,而威尼斯的海權則藉著特權更形強大。
到了十二世紀,帝國要收回特權,不只會先一拳揍在自己的經濟發展狀況上,當年的威尼斯小弟也不願意了——他們居然公然反抗!
例如,在約翰二世時,他曾下令,「撤銷」威尼斯特許,此時威尼斯在一次十字軍途中,他們的艦隊居然敢轉向圍攻帝國領土柯孚島,最後逼得皇帝撤回前言。威尼斯艦隊不再是拜占庭可以任意對待的存在了。
最後,帝國不得不祭出另一招七傷拳:將同等的特許,授予威尼斯的敵人,「熱那亞」和「比薩」,讓這三大海洋城邦互相狗咬狗。
然而,帝國在操弄三大城邦競逐商業權利時,無形中又更進一步地喪失了自己的經濟自主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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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威尼斯國旗(十七世紀版)
圖片來源:
Wiki Commons, "Flag of Republic of Venice (1659-1675).s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