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故事
小林在蝦皮經營網拍,原本只販售保健食品與日常用品。有一天,他注意到許多民眾在社群平台詢問「哪裡可以買到降血壓藥、安眠藥、減肥藥?」小林心想,這些處方藥在藥局要看醫生、拿處方才能領,很麻煩,如果他能幫忙代購或直接販售,應該會有市場。
於是,小林開始從不明管道取得藥品,將其上架在蝦皮販售。不到一個月,他就獲得上百筆訂單,利潤相當可觀。小林以為「只是小量販售」、「只是幫忙代買」,應該不會有事。然而,警方與衛生局的稽查很快就找上門。
二、偽藥、劣藥、禁藥的區別
為了釐清不同情況下賣家可能涉及的責任,必須先理解三個核心定義:1. 偽藥(第20條)
以下情況均屬偽藥:
-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
- 有效成分名稱與核准不符。
- 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
- 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標示。
2. 劣藥(第21條)
即使是合法藥品,若出現以下情況,也屬劣藥:
- 擅自添加非法定添加物。
- 有效成分的質、量或強度與核准不符。
- 藥品含有異物、變色、腐化或過期。
- 使用不當容器或回收容器。
3. 禁藥(第22條)
禁藥包含: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毒害藥品。
-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藥品(旅客少量自用除外)。
三、賣家可能觸犯的罪名
1. 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罪(第82條)
- 行為:自行製造或從國外輸入偽藥、禁藥。
- 刑度: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 若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二億元以下罰金。
- 若致重傷: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過失與未遂:同樣處罰。
➡️ 若蝦皮賣家進口藥品再轉售,就可能觸犯第82條。
藥事法第82條(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罪)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2. 販賣或供應偽藥、禁藥罪(第83條)
- 行為:明知為偽藥或禁藥,仍販售、供應、調劑、轉讓或陳列。
- 刑度: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若致人於死: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 若致重傷:三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七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過失與未遂:同樣處罰。
➡️ 這是蝦皮賣家最常觸犯的罪名。
藥事法第83條(販賣供應偽藥或禁藥罪)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3. 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罪(第84條)
- 行為: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例如隱形眼鏡、檢驗工具)。
- 刑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若明知而販售,同樣處罰。
➡️ 蝦皮常見販售「美瞳片」,若未經核准,就屬違法。
藥事法第84條(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罪)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四、結論
蝦皮販售處方藥,看似方便又能賺錢,但對賣家來說卻是極高風險。《藥事法》對於偽藥、劣藥、禁藥有嚴格定義與重刑處罰,賣家一旦違法,後果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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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是根據當時法令規範所撰寫,讀者仍須自行確認法令是否有所變動
- 本文章提出法律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案情需要與律師諮詢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