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多年前寫的,只有再稍微看過,供大家思考。
斯托得《沒有上帝就沒有未來》一書提到,「韓瑪紹曾任聯合國秘書長,全球知名的世界公僕,他的道德、學問向來為人所推崇,但他的自私卻批露在他的日記中。他再三提到『自我』是人的核心,我們就被困在這狹窄、 黑暗的洞穴中,因此人不願意面對面朝見上帝。聖經指示我們首先應愛上帝,其次是愛鄰舍如同自己,最後才是愛自己。罪卻把這個秩序顛倒成:先愛自己,其次是-方便的時候,愛我的鄰居,然後把上帝丟在遠遠的背後。」p. 29
雖然聖經沒有直接說「最後才愛自己」,但我會將斯托得牧師這句話理解成「真正的愛神、愛人,會為自己帶來真實的益處」,這樣的益處卻不限於地上的福分,或有必然的關係。斯托得牧師一語中的,「罪將神吩咐的秩序給顛倒」這使我們的愛失去正當合理的方向。愛自己,就是「以自我為中心」,所有的人事物,甚至是神都為我效力,值得敬拜的是自己。
愛自己有很多表現的形式,無論有多少漂亮的理由,其基本性質難脫離於心中盤算對自己的益處。愛德華茲在《屬靈情感》第三部分,第二個記號「基於神的美善本質而愛祂」,舉了一幅畫的例子,並以兩個人來做區分。第一個人因為知道這幅畫的美,而愛它;另一個人愛這幅畫是因為知道用一百萬買下來,可以用一百五十萬賣出賺差價。 愛德華茲之後會說明愛神確實會包含愛自己的成分,但那不過是佔次要的位置。這裡所說的是實在的愛自己,不愛神。
回過頭來說,罪入了世界與玷汙人類之後,有誰會真的愛神或愛人?不只我們自己心裡清楚,聖經也明確告訴我們:尋求神的、行善的一個也沒有 (羅3:10-12) 。那該怎麼辦呢?聖經告訴我們神已經預備了拯救的方法,就是透過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凡信靠祂的人,就會脫離這罪惡的綑綁和挾制,重獲新生,能按神原本指示的愛神愛人的方向前進。
但更可怕的是,有沒有可能將「愛自己」隱藏在福音真理並教會之中?筆者在這裡所要談的,是難以區分信徒究竟是軟弱或實在專愛自己的情況。例如:參加主日或團契,表面上是遵守「不可停止聚會、要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來10:24-25) ,實則要建立人脈,創造被一種被人喜愛的信徒假象?一個真實的信徒,在聚會中自然會認識不少人,真實的關心人,也會受弟兄姊妹喜愛,但那不是一個信徒追求的目標,他們的目標是遵行神的話,之後他們會在實踐神的吩咐中得到美善的益處。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有沒有這益處 (地上的) ,都不會影響他們遵行神的吩咐,因為愛神愛人才是唯一的目標,不只是"首要"。
愛自己的人追求的不只是外在的實質 (金錢、權勢、性、人際關係等),更多的是外在實質所表徵的內在情況,像是認同感、存在感、安全感、控制欲。這些仍會發生在教會之中,因為教會是人所組成的,這也是難以分辨究竟是「信徒的軟弱」或「專愛自己」的原因。但無論哪一種,唯有耶穌基督的福音與神的憐憫才能叫我們脫離這樣景況。所以我們面對這樣的教會光景,不應用一句「教會就是罪人聚集的地方」,似乎我們無能為力,什麼也不必做。教會合宜的敬拜之一就是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西3:16) 。彼此按著聖經教導與勸戒,同心順服神,以致我們能夠更加專心的愛神愛人,這才是合宜的敬拜。這也是為什麼教會首要的標記是要傳講神的道,因為要使人按著神的吩咐合宜的敬拜神。因此我們也該深刻思想在教會中的自己,雖然參與敬拜神的行列中,但我究竟是愛自己,還是愛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