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1日上午出席「2025年總統科學獎」頒獎典禮時,賴總統提出一個雄心勃勃的願景──他希望臺灣在未來三十年內,在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三大科學領域,都能誕生一位諾貝爾獎得主(新聞連結)。
但當政治語言進入科學世界時,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件事是:
科學有它自己的時間尺度,與人類的政治時程完全不同。
如果我們真要理解「三十年內得獎」的可行性,第一步先容我以書呆子的角度來問幾個問題:
重大突破通常要等多久才能得獎?
為什麼有些人一兩年內就得獎,而大多數人要等二十年以上?
臺灣目前的科學環境,能支持什麼?不能支持什麼?
科學不是一句口號可以加速的。生物生長需要時間、化學反應需要時間、做實驗當然更需要時間。
但理解時間尺度,反而能幫我們看清臺灣真正該做的是什麼。
有些人「快到不可思議」,但那不是常態
以只看新聞的一般人看來,很容易會以為諾貝爾獎是某個人忽然做出一個偉大發現,過沒多久就獲得表揚。
但科學上的多數例子卻剛好相反:真正入選的人往往是「二十年前」就做出那件事的人。
然而,不可否認,有些人真的「快得驚人」。
最快得獎的科學發現
胰島素:從死亡邊緣被救回的孩子,與最快得獎的人
1922 年冬天,加拿大多倫多醫院裡的某間病房,十四歲的少年 Leonard Thompson 靜靜躺在床上。他的體重因嚴重糖尿病減到只剩 30 多公斤,皮膚乾燥,眼睛深陷,呼吸急促。當時的糖尿病幾乎只能靠「飢餓療法」維持生命──以極低熱量飲食逼迫身體降低代謝,讓患者在緩慢消瘦的過程中延長幾個月生命。
醫生與家屬都知道,他很快就會死。
就在這個少年即將結束生命的冬天,一種前所未有的治療被試驗性注射在他的手臂。
那是由班廷(Frederick Banting) 和貝斯特(Charles Best) 從犬胰臟中萃取出的「胰島素」。
注射後,少年血糖開始下降、精神恢復,臉色也從灰白轉為紅潤。三週後,他甚至能下床走動。
這種「臨床上眼睛就能看見的生命翻轉」在醫學史上極為罕見。
不到兩年後,也就是1923 年,班廷就獲得諾貝爾生理或醫學獎。從發現到得獎只花 2.3 年,是近代醫學史上最快的案例。
高溫超導體:那一年,全球實驗室徹夜瘋狂的複製成果
在1986 年的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裡,Bednorz 與 Müller 發現某些陶瓷材料在相對較高的溫度下也能呈現超導性。那是物理界一直以為不可能的事。
他們的論文一發表,世界各地的實驗室立刻開始複製。
一個成功、十個成功,整個物理界像被點燃一樣。
到 1987 年春天,全球科學家幾乎一致確認這是真正的重大突破。
於是,1987 年的諾貝爾物理獎立刻頒給了他們,距離發現僅 1.8 年。
這是物理獎史上最驚人的速度。
人造放射性:在巴黎實驗室誕生新元素的那一年
1934 年,Joliot–Curie 夫婦在巴黎實驗室用 α 粒子轟擊鋁板。他們發現,這樣可以讓鋁短暫變成磷,並在反應停止後仍持續發射輻射。
那是一種以前不存在於自然界的「新元素行為」。他們製造了世界上第一個「人造放射性」元素。
這是人類第一次能「製造」放射性,對核物理、醫學影像乃至後來的核能,都帶來深遠影響。
隔年,他們就獲得諾貝爾化學獎。只花了約 1.8 年。
這三個故事的共同點是什麼?
首先,發現本身不需要十年來驗證。
以高溫超導體來說,實驗結果能立即被全球複製;
而胰島素與人造放射性,則是對生命、科技發生極大的影響。
因此,國際科學界瞬間達成共識。
雖然這些例子非常鼓舞人心,但它們都是「極端例外」。
大部分的時候並不是這樣。
所以,如果要討論「臺灣 30 年內得獎的機率」,就不能用例外來推論常態。
那麼平均情況是如何呢?
大多數情況下,諾貝爾獎比較像是「延遲 20–30 年的掌聲」。
根據過去一百多年來的統計,三大科學獎的平均等待時間如下:
生理或醫學獎:平均 20–30 年,部分甚至超過 40 年。
化學獎:20–25 年。
物理獎:20–30 年。尤其是理論物理,等待實驗驗證可能需要數十年。
而且,最近 30 年來,獎項真可說是「愈頒愈慢」。
為什麼?原因可能包括:
1. 科學變得更複雜,證據需要更長時間累積;
2. 全球同行更多,要讓學界達成共識更慢;
3. 從歷史的教訓看到,過早頒獎造成錯誤結果的可能性不低,讓委員會變得更謹慎;
4. 許多突破是跨領域的發現,需要更長的時間來驗證。
也因此,如果臺灣今天希望未來三十年內有得獎者,那麼:
理論上必須在「此時此刻」或「未來五年內」做出重大突破,否則時間根本不夠。
這是一個冷冰冰但務實的時間表。
誰將可能替臺灣得獎?不要猜名字,只能談「領域」
很多媒體喜歡點名某某學者是「最可能得獎的人」,但學術圈通常不會這麼做,因為:
領域不同,評審標準不同
很多突破需要十年以上的驗證
領域內地位高 ≠ 足以拿諾貝爾獎
科學不是明星排行榜
點名會造成過多社會壓力
因此,比較嚴謹的方式是討論臺灣最可能出現突破的領域。我請Gemini以Deep Research做了一個小研究,得到如下的清單:
(1)免疫學與癌症免疫治療
臺灣在國際合作者群中佔有一定地位。
若未來真的出現新世代細胞治療或免疫調控機制突破,臺灣可能參與其中。
(2)神經退化疾病研究(阿茲海默、蛋白質錯誤折疊)
臺灣的研究者在國際期刊中具有高引用率。
但是要做到諾貝爾獎程度的研究,需要的是能改變全球治療方向的突破。
(3)材料科學(半導體界面、2D 材料)
雖然臺灣不是世界第一線的基礎研究國家,但在應用與材料分析上非常強。
如果未來有新材料革命,臺灣有機會在其中扮演角色,但是否會成為主導者則難以預測。
(4)基因體學、精準醫療、作物基因編輯
這些領域正在快速成長,但 CRISPR已經得過獎了。
要再出現同級的革命,需要發現新的基礎機制。
臺灣想要在三十年內提高機率,需要重建科學的「土壤」
臺灣常說要追上「科學大國」,但真正的問題不是人才不夠,而是制度與環境的問題。
在臺灣,只要一提到某些科學家的名字,社會就會立刻分成兩派:
一派問「他這麼厲害,為什麼還沒得諾貝爾獎?」;另一派則反過來說「他這種人也配?」
表面上是立場不同,但這兩派其實共享了同一個錯誤前提:
把科學家個人放在科學制度之上,把諾貝爾獎視為對「人格」或「國族榮耀」的裁決。
可是,諾貝爾獎表揚的不是完美的人格,更不是政治清白,而是明確、可驗證、足以改變全世界的突破性發現。
「他為什麼沒得獎?」不是科學問題,而是期待與投射。
「他不配得獎」也不是科學問題,而是情緒與道德化。
這種用人物崇拜與人物攻擊討論科學的方式,只會讓真正的核心問題被忽略:
臺灣欠缺的不是科學家,而是能讓世界級研究誕生的制度。
把個人當作問題的出口,反而遮蔽了整個國家的科研環境、長期投資、學術自由、基礎研究文化與人才流動機制。
而這些,才是能不能在三十年內產生諾貝爾獎級突破的真正關鍵。
四個策略
以下四個策略,是幾乎所有研究政策學者都同意的方向:
(1)建立長期穩定、不中斷的科研經費
許多研究都發現,要讓諾貝爾級研究誕生,往往需要10–20 年穩定投入。
以臺灣目前的經費制度多為短期、需要年年參加「國家級作文大賽」的狀態來說,研究者很容易被迫追逐快速產出(KPI),因此也無法冒險投入長期研究;如此一來,就難以打造「十年磨一劍」的諾貝爾級的突破。
(2)建構大型研究中心,而不是把資源切碎
日本與以色列之所以能出現諾貝爾獎得主,有一個共同點:
他們有大型集中式研究中心。
這些中心具備最先進儀器、有長期研究計畫、與國際合作密切,因此能吸引頂尖學生與博士後研究員的加入。
相對地,臺灣的資源配置常常過度分散:
太多小型實驗室,每個實驗室都缺儀器、缺人、缺空間;
升等壓力讓科學家們不得不把研究拆成碎片;
加上國家級作文大賽,讓科學家們疲於奔命、難以衝刺。
(3)吸引世界級科學家來臺灣「長期落地」
日本把世界頂尖學者拉來日本工作十年以上,結果他們真的得獎了。
臺灣目前的困境是:因為行政負擔(評鑑etc)太重、科研文化太瑣碎,使得臺灣對外籍學者來說,沒有足夠吸引力。
如果不能吸引世界前 0.1% 的科學家,那麼臺灣的研究能量仍會受限。
(4)要容許「十年看不到成果」的研究
諾貝爾獎級研究往往在前十年難以看到回報。
但是,臺灣的升等與研究評鑑制度卻要求五年一定要有代表作,而且期刊論文無論是數量、IF、排名都要達標。
這會直接扼殺有潛力的長期研究。
很多時候,不是科學家不努力,而是制度讓他們沒有餘裕。
總而言之,不要把拿「諾貝爾獎」當成政策 KPI,而要把發展正確的「科學文化」當成目標。
當一個國家把「得獎」視為目標時,往往會走向錯誤方向:
追逐風口、趕流行、湊熱鬧式的科學研究。
真正應該要追求的是:
穩健的科研制度
健康的科學文化
尊重基礎研究
保護年輕研究者
提供科學家「失敗的自由」
當這些土壤都存在,得獎只是自然結果。
我們真正要思考的不是「三十年要得獎」,而是「科學能不能在臺灣好好生長」。
諾貝爾獎是世界上最受尊敬的科學獎項,但它從不追逐口號。
它給的是:
經得起時間考驗、被全球科學家接受、能改變世界的研究。
這些研究不一定熱門,但一定重要。
因此,若臺灣想在未來三十年內看到得獎者,那麼:
我們需要的是制度,而不是目標。
科學需要的是耐心,而不是激情。
國家需要的是長期文化,而不是短期口號。
如果有一天,臺灣真的出現諾貝爾獎得主,那不會是因為某一位總統提出過什麼願景,而是因為:
在他提出願景的十年前、二十年前,有一群科學家在沒有掌聲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做最重要的事。這些事或許最難、最被忽略、最需要時間,但是不能不做。
而這,才是科學真正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