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用吳淡如《人生實用商學院》
「 貧窮是罪惡的根源 」。相信有人認同,但也有人斥之以鼻;我自己的解讀是「 貧窮本身並非罪惡,但誰都有可能因爲貧窮,而在不得不的環境下,身不由己的選擇了鋌而走險⋯⋯」。
因為當你在連三餐都無法溫飽的時候,你的眼中不會因為理想而發光,而是會因為發現掉落在地板上的一塊麵包而閃亮。而尊嚴在此時此刻,是多麼高不可攀的奢侈品。
現今的社會結構、個人心態或生存壓力,這都是引發犯罪的種種原因,而貧窮可能只是生存在困境之下的結果。
我並非是追求「 金錢至上 」,更不是推崇「 拜金 」,只是,誰不是一睜眼就得為區區五斗米折腰?不可否認亦無法忽略的是⋯所有無虞的生活乃至於遠大的夢想,或多或少都是由金錢堆砌而來的。
有篇文章寫到:「 如果我有錢,可以選擇要不要善良。 如果沒有錢,可能會被迫選擇不善良。 」這並不是說窮人必定為惡,也不代表富人勢必為善。金錢無法決定善惡是非,但它讓你擁有選擇善或惡的自由。
貧窮的可怕在於它將人困於「身不由己」的處境,當善惡不再是自由的抉擇,那麼犯罪將是被迫的選擇下的結果。
常聽見有人說 :「 金錢不是萬能 」,是的,金錢買不到的東西太多了,那麼,我們究竟為什麼要有錢,又或者說我們為什麼要努力讓自己更有錢,其實答案很簡單,僅僅只是要讓自己在面對誘惑的時候,能夠堅決的說出「 我 不 要 」。也讓自己更有底氣的自由選擇善或惡罷了!
2025/12/04 Chi















